上海,一医疗器械老板,通过牛皮纸袋装现金送礼,7年向一家医院相关人员行贿1400

胡萝卜说法 2025-12-13 14:23:36

上海,一医疗器械老板,通过牛皮纸袋装现金送礼,7年向一家医院相关人员行贿1400余万元,其中副院长收受674万元,科室主任收受662万元。最终该老板因单位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罚金20万元,其经营的科贸商行被判罚金30万元,退缴的200.28万元违法所得被全部没收上缴国库。 这个老板姓马,做心脏支架和球囊的生意。眼看市场竞争卷得厉害,他不想着提升产品质量,反倒打起了歪主意——用回扣撬开医院的大门。 他定的规矩贼直白:一个心脏支架初始回扣5000元,支架降价后回扣相应减少;球囊统一回扣800元,此外部分心脏介入耗材还按20%比例支付回扣 。 怕被监管抓到,老马玩得更隐蔽,每次都把百元大钞塞在牛皮纸文件袋或档案袋里,偷偷摸摸给医院的采购和科室负责人送过去,大概两三个月送一次 。 他自己也心知肚明,这么做会让患者看病更贵,可嘴上说着“没办法”,手脚却很诚实,毕竟不这么干,他的器材根本卖不出去。 结果你猜怎么着?这招还真管用!没多久,这家医院的心内科几乎全用他的耗材了。 更让人膈应的是,医院里的医生也被这钱迷了眼。一开始看到家境困难的病人,医生还会心疼,想着帮人家省点钱,可时间长了就麻木了。 不管患者需不需要,只要有心脏手术,张口就推荐老马的产品,就为了那笔提成;甚至有些可做可不做的手术,医生还会把病情说得多严重,逼着患者点头,就为多赚一份回扣。 7年下来,老马前前后后送出去1403.33万元,除了副院长李某军拿的674.34万、东院区心内二科主任吴某利的662.55万,还有心内一科主任王某乙也拿了66.44万 。 这笔钱可不是大风刮来的,最后全算在了患者头上:光副院长那674万的回扣,就得靠1300多个支架的提成凑出来,背后是上千个家庭多花了冤枉钱,还有人平白挨了没必要的手术,又花钱又遭罪。 老马还挺得意,觉得自己这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甚至觉得医生拿死工资不如捞这种“灰色收入”。 可他没想到,国家医保局早就盯上了这事儿,一查就把这条黑色利益链揪了出来。 最后法院判了,老马的公司犯了单位行贿罪,罚了30万,他本人被判一年十个月,还得交20万罚金,退的200多万违法所得也被没收了。 不过这事儿还没完,医院里收礼的副院长和主任们,现在正被纪委监委调查呢,后续会以受贿罪另案处理,想靠着歪门邪道捞钱,终究是躲不过去的。 国家医保局也放了话,要对这类行贿企业开展失信评级,采取限制挂网、配送等约束措施,就是要把医疗耗材里的“带金销售”彻底掐死 ! 一、医院副院长、科室主任收受巨额贿赂,构成受贿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涉案医院为国有医院,副院长、科室主任属于“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其利用耗材采购、临床使用的职务便利,收受现金贿赂并优先选用该器械商产品,完全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两人受贿金额均超600万元,已达“数额特别巨大”标准(300万元以上),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还会被追究党纪政务处分。 二、器械商给支架、球囊按个付回扣的行为,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 《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违背公平原则,给予相关人员财物以谋取竞争优势的,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 医疗耗材采购本应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公平竞争原则,器械商不靠提升产品质量、降低价格,反而通过回扣贿赂抢占市场,明显违背公平原则。 这种行为不仅排挤了其他合规供应商,还推高了患者就医成本、侵害医保基金安全,破坏了医疗行业正常秩序,属于法律明确界定的“谋取不正当利益”,也是行贿罪的核心构成要件之一。 三、医生因回扣推荐非必要耗材、夸大病情,除受贿外还需承担多重责任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医疗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医药产品销售方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适用)。 若参与回扣的普通医生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收受财物数额达3万元以上即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面临刑事处罚 。 此外,夸大病情、推荐非必要耗材的行为,还违背医疗伦理和执业规范,会被卫生健康部门吊销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经济损失或身体损害的,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谓“三重追责”。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红星新闻,2025年12月13日

0 阅读:0
胡萝卜说法

胡萝卜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