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男赠情人35万,妻子起诉后法院判了 “健身房情缘”竟成财产纠纷导火索!12月1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一起案件:上海44岁男子王某,2023年在健身房结识24岁四川籍前台黄某,明知彼此婚恋状态仍发展为情人关系,13个月内为其租房、买奢侈品、转账,累计花费超35万元。 2025年初,王某妻子魏某发现丈夫的不正当关系后,直接将王某与黄某 告上黄浦法院,要求返还财产。庭审中,王某当庭认账“同意原告诉求”,而黄某 全程未答辩。 法院审理后明确:王某未经妻子同意,用夫妻共同财产维系婚外情,此举违反公序良俗,赠与行为无效。最终判决黄某 10日内返还魏某35万余元及利息,还需承担8485元诉讼费。 这起案件也给不少人提了醒:夫妻共同财产并非“一人说了算”,想用金钱维系不正当关系,不仅伤感情,最后很可能“人财两空”。 大家觉得,遇到类似情况,妻子除了起诉要回财产,还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如果黄某 辩称“不知情对方已婚”,判决结果会改变吗? 婚外赠财35万,妻子胜诉 婚内赠情人35万,判返还 健身情缘赠财,法院判无效
44岁男赠情人35万,妻子起诉后法院判了 “健身房情缘”竟成财产纠纷导火索!
柑橘满枝黄
2025-12-13 19:5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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