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王紫雅的凶手梁珂莹坚决否认自己有精神病,究竟意欲何为?道理其实很简单,她可能

望东庭看事 2025-12-17 11:23:18

杀害王紫雅的凶手梁珂莹坚决否认自己有精神病,究竟意欲何为?道理其实很简单,她可能是真的患有精神障碍! 这就和喝醉了酒的人一样,明明喝醉了,嘴里却一直叫喊着“我没有醉!”是一个意思。 从案发时一直关注这个案子,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原因如下: 首先,从案发时她的情况来看,就是很明显的不符合常理,不符合一个正常人的行为。 正常人绝不会平白无故跑到别人的门口去吐口水、拍门。 因为双方并无过节,在此之前甚至都不认识,而梁珂莹却这么做了。她所表现出来的就是一个精神病患者身上的典型特征,既偏执、又带幻想性。 她给出的由头是,她敲门是想问问那里的房子租多少钱一个月。这样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 其一,她也住在哪个小区,没有租房需求。其二,人家根本没有将房子出租的意愿。所以,她租的是哪门子房? 可以理解的是,一切都是她幻想出来的。另外,她还随身带了刀子,有攻击性,这点也不是一个正常人能做出来的。 到了庭审之上,她坚决否认自己患有精神病,恰恰是有精神病的表现。 众所周知,现有刑法规定,精神病患的刑事责任能力分为三种:完全无责任能力、限制责任能力和完全责任能力。 也就是说,经过专业鉴定后,如果确定她在作案时处于精神疾病发作状态,无法正确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她可能会被轻判。 反之,如果她没有精神病,最后的结果基本无法逃避死刑! 梁珂莹如果是个正常人,不太可能会错过这种机会。然而,她在庭审上极力否认自己患病,等于是把自己往重判的方向推,这不符合一个正常人的逻辑。 案子在12月16日一审二次开庭,关于梁珂莹的精神状态,并没有启动再次鉴定程序。12月19日就要宣判了,可见,她之前的鉴定报告已经被采信了。 结合以上信息来看,她大概率是真的患有精神分裂症。这就意味着,最后的结果,对于受害者王紫雅来说很有可能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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