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银行输了!”大连,女子花127万多元全款购房,入住近十年,才得知房屋被开发

烟雨评社 2025-12-19 14:49:41

“这次银行输了!”大连,女子花127万多元全款购房,入住近十年,才得知房屋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要被拍卖……女子:“我真金白银买的房子,怎么会被拍卖?房子没了,我们住哪里?” 把时间拉回2015年,王女士和家人挑来挑去,最终选中了当地一家开发商的小区。当时开发商拍着胸脯承诺“即买即住即办证”,加上全款买房能少两个点的钱,王女士咬咬牙,把全家积蓄都拿了出来,还变现了一部分资产,凑够127万多全款付了房钱。 签合同的时候,她特意问过房子有没有抵押之类的问题,销售人员打包票说绝对没问题,还出示了相关的房源证明。没过多久,王女士就拿到了钥匙,装修一番后全家搬了进去,这一住,不知不觉就快十年了。 这十年里,王女士也问过开发商好几次房产证的事,对方每次都用“正在办”“手续还没走完”这类话搪塞。王女士想着自己已经住进来了,房产证晚点开也不耽误住,就没再多催。 直到2024年底,一份法院的执行通知书送到她手上,她才彻底懵了。通知书里写着,因为开发商欠银行的贷款没还,她住的这套房早就被抵押给银行当担保了,现在银行申请强制执行,要把房子拍卖抵债。 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王女士一家都慌了神。她第一时间找开发商,结果发现当初的售楼处早就空了,开发商的办公地点也换了,费了好大劲才联系上相关负责人,对方却含糊其辞,既不解决问题,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没办法,王女士又去找了申请拍卖的银行,银行工作人员说,他们是按规定行使抵押权,房子的抵押登记在签购房合同之前就办好了,程序没问题,只能按法院判决来。 实在没辙了,王女士在亲友的建议下,决定走法律途径维权。她把所有相关证据都整理好,像购房合同、全款发票、物业费单子、装修合同,还有和开发商沟通的聊天记录之类的,一股脑都备齐了,然后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希望能阻止房子被拍卖。 王女士的想法很简单:自己是全款买房、实实在在住在这里的普通消费者,权利应该比银行的抵押权优先才对,更何况开发商卖房子的时候,压根没说房子被抵押了,这明显是藏着掖着啊。 案件审理的时候,核心争议点就是“购房者的权利和银行的抵押权,到底哪个更优先”。银行这边说,抵押权是先设立的,而且手续都合法,理应优先受偿。 而王女士的代理律师则强调,王女士买房就是为了住,而且是全款,早就实际住进去了,她要求拿到房子的权利,应该比开发商的抵押权和银行的债权更优先,法院应该不让拍卖。 王女士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还提到,开发商这行为其实已经构成欺诈了。开发商卖有抵押权的房子,必须书面告诉购房者。 但这次的情况是,开发商不仅没主动说,还故意隐瞒了房子被抵押的事,导致王女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合同,这明显侵犯了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王女士一方的意见,判决终止对该房屋的执行拍卖,确认王女士对涉案房屋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王女士悬了几个月的心终于落了地,这场维权之战她终究是赢了。不过她也没有放松警惕,目前已经向法院提起了另一桩诉讼,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并赔偿自己因产权纠纷产生的各项损失。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一定要通过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等正规途径,核实所购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权属争议等情形。 同时,不要轻信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所有重要约定都要写进书面合同,并且要注意留存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维权的关键。 信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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