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12月21日,汪伪政权汉奸丁默邨陪同郑苹如于某服装店选购皮大衣时,突然神色警觉,随即掏出一叠钱币置于柜台,转身仓皇奔逃。其刚钻入座驾,枪声便骤然响起。 司机见状立即启动车辆,载着丁默邨疾驰离去,侥幸脱身。 事实上,丁默邨在选购皮大衣期间已对郑苹如产生怀疑。一方面,郑苹如当时对商品的挑剔程度异于寻常,引发其警惕;另一方面,店门口有人员做出隐晦的示意动作,进一步加剧了其戒备心理,最终使其察觉危险并仓促撤离。 此次行动的失败,标志着郑苹如针对丁默邨的暗杀计划彻底暴露。 但郑苹如当时尚未确认丁默邨是否已识破自己的身份,误以为对方仅是侥幸逃脱。因此,事后她主动致电丁默邨,试图掩饰身份并伺机策划下一次暗杀行动。 接到郑苹如的电话后,丁默邨全然褪去往日的温和姿态,厉声呵斥道:“你竟敢设计暗算我!即刻前来自首,否则必诛你全家!”郑苹如听闻此言,受惊哭泣,连忙辩解:“当时我亦深陷恐慌,对有人行凶之事全然不知情。” 丁默邨听到郑苹如的哭声后,态度竟有所软化,随即放缓语气安抚,并与郑苹如约定了再次见面的时间与地点。 中统局对此次通话内容进行了反复研判,担忧丁默邨的软化态度实为障眼法,其早已洞悉事件真相。出于保障郑苹如安全的考量,中统局建议其即刻撤离避险。然而,郑苹如拒绝逃亡,决心以自身性命为赌注,继续推进任务。 事态很快便有了定论。皮货店暗杀事件发生后的第三日,汪伪特工总部第三行动大队队长林之江率领二十余名人员,直扑沪西舞厅,将郑苹如逮捕。 随后,郑苹如被押往“和平军第四陆军司令部”,十天后又被转运至汪伪76号特务机关。在76号内,郑苹如遭受了严酷的刑讯逼供,但她始终坚贞不屈,拒不承认与中统局存在任何关联。 面对酷刑与威逼,郑苹如始终神情镇定、从容不迫。丁默邨全程关注着郑苹如的言行举止,但凡其露出丝毫破绽,便能即刻察觉,然而郑苹如自始至终未显露任何可疑痕迹。 尽管未发现实质性证据,丁默邨仍未采信郑苹如的辩解。作为长期从事特务工作的人员,其本性多疑,对任何人皆无信任可言。 郑苹如被关押于76号特务机关期间,丁默邨给予了其一定程度的优待,允许其与家人通信、通话等。 郑苹如借此机会给家人写了一封信,信中写道:“居76号内一切安好,父母兄弟勿需挂念。银行领款图章请弟弟妥善保管,我的衣物烦请即刻送来备用。” 然而,就在局势看似趋于平缓之际,郑苹如始终担忧的局面最终还是发生了。 在中统局此次暗杀行动失败后不到一周,即1939年12月30日,汪精卫与日本政府签署《汪日密约》。为巩固自身在汪伪政权及日本方面的地位与形象,避免暗杀事件等“丑闻”外泄,汪精卫指令丁默邨安排林之江将郑苹如秘密转移至第三行动大队的办公驻地。 1940年2月,汪伪政权正式下达秘密枪决郑苹如的指令。 执行前夕,林之江押解着郑苹如,以“前往见丁默邨、即刻便可归家”为由对其进行诱骗。 郑苹如起初信以为真,但随着车辆不断驶向荒郊野外,她已然明白自己大限将至。她从容地对林之江说道:“白日青天,红颜薄命,唯求勿枪击我面,保全我容貌。” 林之江面对这位风华正茂的女子,竟心生不忍,难以亲手执行枪决。他转身避开,指挥随行卫兵实施处决。顷刻间,三声枪响划破天际,郑苹如壮烈牺牲。 这位温婉坚毅的女子,为民族大义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年仅23岁。 1940年4月30日,汪伪政权在南京正式成立。日方提出,要求郑苹如的父亲投靠汪伪政权,以此换取女儿的遗体。郑父断然拒绝了这一胁迫。直至今日,郑苹如的遗体下落仍无定论。 值得欣慰的是,多行不义必自毙。汪伪政权最终覆灭,汉奸丁默邨亦因通谋敌国罪被依法处决,得到了应有的历史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