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以乞讨为生,在讨饭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女子,对方也在讨生活。俩人相识后互

梅姐说法 2026-01-17 14:55:53

贵州,一男子以乞讨为生,在讨饭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女子,对方也在讨生活。俩人相识后互相介绍称,彼此都已经离婚,二人决定确定恋爱关系,一起乞讨五年赚了32万元。之后俩人同居,并且准备结婚。男子给女方转账了11.19万元彩礼钱,生活没多久男子发现,女子竟然还没离婚,跟之前丈夫仍然维持婚姻关系。男子心想:这不就是骗婚嘛,还骗我的钱! 观威海1月16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据报道称,女子自己说跟前夫已经离婚,谁知道,彩礼钱一给,女子才说,自己跟丈夫还没有离婚,这样的行为就有些令人费解了。无奈,男子只能将女子给上诉了。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啊。没想到,乞讨行业也会发生美妙的爱情,而且,这赚钱能力,可以啊!我们来看下案件的详细。 来自贵州的彭先生以乞讨为生,一路从贵州出发开始乞讨,辗转挣钱,来到了青海西宁街头。 到了青海这边,彭先生继续开展工作。就在乞讨过程中,他遇到了一位女子张女士。而张女士的工作,也是从事乞讨这一块。 看到对方既是同行,而且也是差不多年龄的女子,彭祥生当时就荷尔蒙爆棚,对眼前的女子有些喜欢、甚至心生爱慕之情。 再经过一番了解,发现张女士已经离异,单身一人。而彭先生自己也是孑然一身,二人都从事同行,说不定可以互相慰藉、互相取暖。 这么一敲定,张女士也同意了彭先生的追求,双方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之后就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 同居之后,彭先生就跟张女士二人结伴同行,一起奋斗,一起流转在青海这边街头乞讨。俩人就想着好好挣钱、共同面向未来的美好生活。 两人的事业心都比较强,互相搭配行动,每天都有不错的收入。就这样,在街头乞讨5年之后,俩人竟然也积攒了32万元。 彭先生认为,俩人现在也有一定积蓄了,可以为将来考虑,于是就准备求婚。张女士被求婚之后,她提出想要20多万元的彩礼钱。 而彭先生在听到这个数字之后,认为自己的能力也有限,跟张女士商讨之后,确定给出11.19万元的彩礼钱。 在把彩礼钱转给张女士之后,俩人则正式确定了夫妻关系、继续生活。直到某一天,俩人因为生活琐事闹矛盾,二人的感情开始发生微妙改变。 不久之后,彭先生跟张女士的感情正式破裂,恰好在这个时候,彭先生居然发现,张女士竟然跟前夫还有来往。最为要紧的是,张女士跟前夫的婚姻关系,仍然处于存续状态。 “她竟然欺骗我,竟然还没有离婚!”这下可给彭先生气坏了,直接就给张女士上诉了,要求女子返还11多万元的彩礼钱。 彭先生指出,女方是以结婚为名义索要彩礼钱,但是她却利用感情欺骗自己的钱财,跟前夫都没有办理离婚。 而张女士则说,这些钱不是彩礼钱,而是俩人这么多年来共同奋斗的工资,还有自己这些年照顾彭先生的“保姆费”。 最后,根据审理之后判定,张女士所说的保姆费,证据不足。俩人这笔11万元的转账,其真实目的属于缔结结婚的赠予。如今感情破裂,女方也存在欺骗行为,需要返还80%的钱款,即89500元。 张女士提出上诉,二审之后维持原判。 本案释法:女子隐瞒结婚事实,跟前夫还保持婚姻关系,但是却声称自己离婚,跟现在的男友索要11万元的彩礼钱。得知被骗之后,男友是否可以主张全额退还彩礼钱呢? 根据《民典法》规定,如果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行为,受欺骗一方有权要求撤销该行为。 彩礼通常是会被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如果婚姻没有缔结,赠予方有权要求返还。 本案中张女士错在,不应该隐瞒自己已婚没有离婚的事实,还欺骗彭先生自己已经离婚,这就属于欺诈,骗取了彩礼钱,不仅违背道德,甚至还触犯了法律。 因此最后根据判定,张女士需要依法返还80%的彩礼钱给到彭先生,具体的金额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作出调整。 法,会维护事实行为,只要勇敢维权,就可以拿回属于自己的一切。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不妨一起来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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