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26岁的陈先生从事审计工作,被劳务派遣,工作变动大且超累。他每月挣70

梅姐说法 2026-01-24 14:02:57

河南开封,26岁的陈先生从事审计工作,被劳务派遣,工作变动大且超累。他每月挣7000元左右,加班到半夜甚至下半夜是常态,周末也常被工作电话打扰。周末难得睡懒觉的他,在早晨8点左右睡梦中大叫后失去意识,送医抢救一个多小时后离世。妻子乔女士认为丈夫是被公司压榨致死,要求认定工伤,却遭公司拒绝,公司仅给3万抚恤金便不再过问。乔女士有加班证据,死亡证明也表明猝死与超负荷工作有关,她无助又崩溃,希望公司担责。 (来源:浪涨新闻) 陈先生26岁,做审计工作,被劳务派遣。这工作变动大,他每月挣7000元左右,可累得够呛。 陈先生上班,加班是常有的事。每天忙到半夜,甚至下半夜才下班,周末也不得闲,电话一个接一个,全是工作的事儿。 乔女士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她多次劝陈先生,别这么拼,身体重要。可陈先生总说,工作难找,不拼不行,房贷还得还呢。 2025年1月18日,是个周末。陈先生难得能睡个懒觉,他太累了,这一觉睡得很沉。乔女士也没打扰他,想着让他好好歇歇。 8点左右,乔女士在客厅突然听到卧室传来一声大叫,她赶紧冲进卧室。只见陈先生双眼紧闭,脸色煞白,怎么叫都没反应。 乔女士慌了神,手忙脚乱地拨打120。很快,救护车来了,把陈先生送去救治。抢救了一个多小时,还是没能把他给救回来。 乔女士整个人都懵了,前一刻还好好的丈夫,怎么说没就没了。她怎么也想不明白,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就突然走了。 乔女士觉得丈夫的死和公司脱不了干系,丈夫每天加班到那么晚,身体早就吃不消了,就是公司压榨得太厉害,才把丈夫累离世的。 乔女士找到公司,要求认定丈夫的离世为工伤。她觉得,丈夫是在工作期间过度劳累,才导致离世,公司得负责。 公司却拒绝了乔女士的要求。负责人说,陈先生是周末在家离世的,又不是在工作岗位上,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管乔女士怎么说,公司就是不肯松口。 乔女士又气又急,她拿出丈夫加班的证据,有打卡记录,还有和同事的聊天记录,都能证明丈夫经常加班。可公司根本不看这些,只扔下一句“不认定工伤”,就不再搭理她。 无奈之下,公司给了乔女士30000元抚恤金。乔女士看着这3万块钱,心里又恨又无奈。这点钱,和丈夫的命比起来,算得了什么。 乔女士想起家里还有50多万的房贷没还,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她抱着丈夫的照片,哭得昏天暗地。 乔女士不甘心,她四处打听,想找个说法。她找过劳动部门,也咨询过很多人,大家都觉得公司太不地道。 可公司就是不认定工伤,乔女士一点办法都没有。她每天看着空荡荡的家,心里满是绝望。 有人说,公司太黑心,为了赚钱,不顾员工死活,陈先生自己不懂得保护身体,太拼命了。 让乔女士不明白,为什么丈夫付出了这么多,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乔女士不知道,未来的路该怎么走,这房贷又该怎么还。 乔女士有丈夫加班的证据,医生死亡证明也表明猝死与超负荷工作有关,可公司拒绝认定工伤,这让乔女士陷入困境,她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陈先生的离世,能否认定为工伤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陈先生虽然是在周末休息时间离世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其猝死与长期过度加班、超负荷工作存在因果关系,那么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角度出发,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虽然公司声称没强迫陈先生加班,但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以及陈先生实际的工作状态,都可能成为认定工伤的考量因素。 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陈先生长期加班,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和健康权。 如果公司明知陈先生长期超负荷工作,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那么公司就存在过错,应当对陈先生的死亡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乔女士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目前,此事虽然没有明确的结果,但从法律角度来说,乔女士可以通过收集加班证据、医疗证明等材料,先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还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这件事,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大家都在关注着后续的发展。可乔女士的希望,却一点点破灭。 直到现在,乔女士还在为丈夫的事奔波着。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为丈夫讨回一个公道,也不知道,这艰难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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