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六旬男子去世前写错遗嘱,把“外甥”写成“外孙”,外甥为数百万元遗产起诉,法院

才思敏捷精灵 2026-01-29 23:24:28

上海六旬男子去世前写错遗嘱,把“外甥”写成“外孙”,外甥为数百万元遗产起诉,法院判了案涉遗嘱虽有笔误,但不影响真实意愿表达,合法有效。 近日,上海奉贤法院审理了一起遗产纠纷。 张先生2022年5月去世,享年60岁。由于张先生未婚未育,父母也早已离世,经过公证,张先生的房产、银行存款、证券账户的股票及余额由他的两个姐姐共同继承。 张先生大姐的儿子——外甥李炯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一份张先生生前写下的遗嘱,上面写明,张先生奉贤区的房产、银行存单、股票等由“大外孙李烔”一人继承。据了解,张先生的遗产涉及到200多万元的银行存款、十多支股票和十多万元余额。 这事儿一出来,可把两家都搅翻了天!张先生的二姐压根不认可这份遗嘱,觉得抽屉里翻出来的纸片儿,既没跟重要文件放一起,名字、亲属关系写错不说,落款日期还不规范,怎么看都不像正经遗嘱。 可李炯这边也委屈,舅舅生前跟自己最亲,未婚无后的他总说“以后我的东西都是你的”,现在遗嘱白纸黑字写着,只不过舅舅乡音重,沪语里“外甥”“外孙”发音几乎没区别,名字里的“炯”写成“烔”,顶多是笔误而已。 法院审理时扒出了关键细节:张先生和二姐多年前有过诉讼纠纷,不仅没加微信,甚至没去过对方家,平时极少走动,反观李炯一直照料舅舅日常,这层亲近关系可不是假的。更重要的是,张先生根本没有外孙,近亲属里也没有名字带“烔”或发音相近的人,遗嘱里提到的房产,登记时间还跟遗嘱落款能对上。 这就涉及到一个核心问题:自书遗嘱的效力,到底是卡形式还是看真心?根据《民法典》1134条,自书遗嘱只要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就符合形式要求,而1143条更明确,只要是真实意愿,轻微笔误不影响效力。 反观现实中,不少老人立遗嘱时容易犯类似错误:要么称谓混淆,要么名字写错,要么漏写日期。之前上海虹口法院就判过一起案子,遗嘱只写“2019年5月”没写具体日期,直接被认定无效。但本案的关键在于,所有瑕疵都能通过客观事实补正——没有其他继承人符合描述,亲属关系和日常相处能印证意愿,这才是法院采信的核心。 其实这起纠纷也给大家提了个醒:老人立遗嘱别图省事,尤其是涉及大额财产时,最好写清继承人身份证号、财产具体信息,日期务必精确到日。如果文化程度不高或担心写错,找专业人士见证,或者选择打印遗嘱、录像遗嘱等形式,都能减少争议。 但话说回来,法律终究是人情的底线。张先生的遗嘱虽有瑕疵,却藏着他对晚辈最实在的偏爱,法院没有死抠字眼,反而透过笔误看到了真实意愿,这才是司法该有的温度。毕竟遗产继承,继承的不仅是财产,更是亲人之间的情分。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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