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高宗年间,湖口县有一位姓赵的富商。赵家经商数代,家境殷实,可惜人丁不旺。赵商年至四十,方得一子,爱如珍宝。不料这孩子五岁时便染疾夭折,富商悲痛欲绝,一病不起,不到半年竟也随儿子去了。 家中只剩遗孀吴氏。她虽年近五十,但因保养得宜,尚有风韵。守着偌大家业,日子富足却孤清难熬。渐渐地,街坊间三个游手好闲的浪荡子觑得机会,常以帮忙打理杂务为由出入赵家,对吴氏大献殷勤。吴氏久旷寂寞,半推半就地与他们有了私情,三人竟也心照不宣地维持着一种荒唐的“平衡”。 如此过了年余,吴氏忽然身体不适,请来大夫一瞧,竟诊出了喜脉。消息不胫而走,满城哗然——五十怀胎已属奇闻,更何况她是个寡妇。三个浪荡子闻讯,各自打起算盘:若这孩子被认作己出,赵家的万贯家财岂不尽归囊中? 一日午后,三人齐聚赵家厅堂,吴氏满面愁容,低头不语。 “夫人须得说个明白,”一人率先发难,瞪着眼道,“这孩子究竟是谁的骨肉?” 另一个嗤笑:“这还用问?正月里我常在夫人房里过夜,不是我是谁?” 第三人拍桌而起:“放屁!二月初八那晚,夫人亲口说是我的种。” 三人你一言我一语,从争辩到辱骂,最后竟扭打成一团。吴氏慌忙上前劝阻,却被一把推倒在地。一人最为凶悍,厮打间竟从腰间抽出平日防身的短刀,红着眼吼道:“都去死!家产是我的!” 寒光闪过,一人喉头喷血,直挺挺倒下。另一个吓得转身欲逃,却被他从背后一刀捅穿。厅堂里血腥弥漫,吴氏瘫软在地,颤声哀求:“别、别杀我……” 那人杀红了眼,转身盯着吴氏微微隆起的腹部,狞笑道:“你这祸水,留着也是麻烦!”手起刀落,又是一滩鲜血。 三尸四命,血染华堂。待邻居察觉不对报官时,凶手正抱着赵家的银匣子准备翻墙逃走。 案子轰动湖口,知县不敢怠慢,人赃并获,证据确凿。凶手对自己杀人夺财的罪行供认不讳,被判斩立决。行刑那日,城外刑场围得水泄不通。午时三刻,刀光落下,一段荒唐惨案终告了结。 只是茶楼酒肆里,人们仍时不时谈起这桩奇案,摇头叹息:“钱财本是身外物,贪欲一动,人命连草都不如。那赵家富商若泉下有知,见妻儿如此结局,不知要作何感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