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真的需要“枪声”吗? 近期,不少网友认为,唯有“枪声”能杜绝腐败,唯有子弹可堵住腐败的黑洞,唯有“枪声”能为腐败止血。那么,反腐真的需要“枪声”吗? 国家对腐败犯罪量刑,始终秉持罪刑法定、罚当其罪的原则。只有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极严重情形,才会依法判处死刑(包括立即执行)。这并非“为了枪声而枪声”,而是对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的腐败分子的终极惩处,是法律赋予的震慑力。 反腐的核心在于“全链条震慑”。真正的反腐,绝非单一依赖死刑,而是要一体推进“让腐败分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依靠严厉惩处(包括死刑在内的重刑)形成强大震慑;“不能腐”依靠制度约束,扎紧权力的笼子,完善监督体系;“不想腐”依靠思想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三者缺一不可,“枪声”是“不敢腐”的重要一环,是震慑的最高形式。 民众期待“枪声”,本质上是期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期待严惩大贪、巨贪,期待清除侵蚀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害群之马”。这种期待,并非崇尚暴力,而是对腐败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是对正义不缺席的坚定信念。 我国法治坚持“慎杀、少杀,但绝不姑息”的原则。宪法对死刑的适用极为严格,坚持少杀、慎杀,但这绝不意味着对严重腐败犯罪“手软”。对于那些肆无忌惮、贪得无厌,给国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损失的腐败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是法治的必然要求,也是民心所向。 反腐并非不需要“枪声”,而是需要依法的“枪声”。“枪声”不是反腐的目的,而是反腐的手段之一,是震慑腐败的最后防线,是维护正义的重要保障。 一言以蔽之,反腐的关键并非“有没有枪声”,而是“有没有法治”,有没有“零容忍”的态度,有没有“一查到底”的决心。只要能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即便没有“枪声”,腐败也会得到有效遏制;但如果对严重腐败犯罪“网开一面”,即便有“枪声”,也难以形成真正的震慑。 你们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