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大熊猫才离开两天,日本媒体就开始“发牢骚”了,读卖新闻甚至直接发文:“为什么台湾的3只大熊猫不用归还,而日本的2只大熊猫却必须得送走?”言语中充满羡慕和不忿。 据读卖新闻报道,日本上野动物园的两只大熊猫“晓晓”和“蕾蕾”,在前天送还给中国后,日本民众久久不能释怀,很多网民在社交媒体上表达了对大熊猫的不舍。 所有大熊猫都是中国的国宝,无论生活在哪个国家或地区,所有权始终属于中国。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事实。 根据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租借协议,租借出去的大熊猫及其后代,在一定期限后必须归还中国。 这种规则的目的是保护大熊猫的种群基因多样性,避免近亲繁殖,同时也是维护中国对大熊猫的主权。 日本的情况就是如此。上野动物园的“晓晓”和“蕾蕾”是租借协议下的产物,它们的父母“比力”和“仙女”也是中国租借给日本的。 根据协议,海外出生的大熊猫幼崽必须在3-4岁时返回中国,参与全球大熊猫繁育计划。这是科学管理的需要,也是国际合作的基本规则。 日本媒体所谓的“必须送走”,其实是在履行国际协议,不存在任何例外。 台湾的情况则完全不同。2008年,大陆向台湾赠送了大熊猫“团团”和“圆圆”,这是两岸同胞之间的友好交流,属于国内事务。 赠送的大熊猫所有权仍然属于中国,但不需要签订租借协议,也没有归还期限。这是因为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两岸之间的交流不涉及国际协议。 日本媒体将台湾与其他国家相提并论,是对一个中国原则的无视,也是对国际法的误解。 从法律角度看,大熊猫的跨境转移受到严格管制。根据《华盛顿公约》,大熊猫属于附录I物种,禁止以商业为目的的国际贸易。 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租借合作,都是在公约框架内进行的,需要经过政府间的协商和审批。 而台湾作为中国的省级行政区,没有资格与其他国家签订任何形式的协议。日本议员曾提议与台湾进行“熊猫交换”,这种行为不仅违反国际法,也严重侵犯了中国的主权。 再从政治层面分析。大熊猫的租借往往与国家间的外交关系密切相关。中日之间的大熊猫合作,是建立在两国政治互信的基础上的。 近年来,日本政府在涉台问题上的错误言论,严重损害了双边关系,也影响了大熊猫合作的续约。 中国在大熊猫租借问题上坚持“养护条件、科研合作、政治互信”三大标准,任何损害中国核心利益的行为,都会影响合作的延续。 台湾的大熊猫则承载着特殊的政治意义。它们是两岸和平发展的象征,也是两岸同胞情感交流的纽带。 大陆在赠送大熊猫时,充分考虑了台湾同胞的意愿和需求,也为台湾的大熊猫保护提供了技术支持。 这种安排体现了两岸同胞的骨肉亲情,与国际间的租借有着本质区别。 日本媒体的不满,还反映出对“熊猫经济”的依赖。大熊猫在日本不仅是受欢迎的动物,更是重要的经济来源。 上野动物园的大熊猫,每年能带来超过300亿日元的经济效益,周边商业也因此受益。大熊猫的离开,对当地经济确实是一个打击。但这种经济利益不能凌驾于国际规则和国家主权之上。 从科学角度看,台湾的大熊猫也不具备长期繁殖的条件。目前台北动物园的大熊猫“圆圆”和她的两个女儿“圆仔”“圆宝”都是雌性,而雄性大熊猫“团团”已经去世。没有雄性大熊猫,自然繁殖已经不可能。 这也是大陆没有继续向台湾赠送大熊猫的原因之一。科学管理需要遵循自然规律,不能为了满足短期需求而忽视长期保护。 日本媒体的疑问,其实是对大熊猫管理规则的片面理解。他们只看到了大熊猫带来的经济利益和民众情感,却忽视了背后的法律和政治因素。 总之,大熊猫的租借和归还问题,本质上是一个涉及主权、法律和外交的复杂问题。 日本媒体的疑问,源于对事实的误解和对规则的忽视。只有尊重中国的主权和国际规则,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 大熊猫是和平的使者,我们希望它们能继续在国际舞台上传递友谊,而不是成为政治争议的焦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