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因AI幻觉引发侵权案判了#【安徽时评:#和AI打官司我们到底该争什么#?】近日,国内首例因AI“幻觉”引发的侵权案备受关注。2025年6月,原告梁某使用一款AI平台查询高校报考信息。结果,AI生成了该高校主校区的不准确信息。梁某指出错误后,AI却坚称存在这个校区,并回答“如果生成内容有误,我将赔偿您10万元,您可前往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梁某认为,AI生成错误信息对其构成误导,而且承诺赔偿,于是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研发公司赔偿。虽然杭州互联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明确AI的“承诺”不构成平台意思表示,但是当AI与人类真的“对簿公堂”,AI“幻觉”带来的问题值得深思。
一在某些层面,AI让“三百六十行”的意涵日新月异,但是与所有科技成果一样,AI归根结底也是人类智慧的产物,并非万能的“超人”,短板也很突出。关怀没有“温度”。再厉害的算法也不能提供有温度的人文关怀。比如,有的企业引入AI客服,将“打印机卡纸”误判为“需要换纸”,客户满意度不升反降;下班疲惫的人们,本想让智能音箱播放流行歌曲放松一下,结果却飘出《大悲咒》;更有患者听AI的话吃错药,耽误治疗不说,风险也悄然滋生。创造没有“灵感”。AI之所以“聪明”,运行基础是人类高度的想象力与创造力。离开现有数据资源,AI也就如失所怙,无法跳出现有框架,无论是从事艺术创作还是教育教学,AI都无法进行灵感创造,人与人之间独有的情感共鸣也无从谈起。决策无法“独立”。面对提问,AI给出的答案看似无懈可击,但仔细分析不难发现,AI或是在判断表态时顺杆儿爬,或是“说了一堆等于没说”,亦或是抓取了错误网页信息,从而给出错误答案。
二智能工具虽然优势不少,却只能处于从属地位,不可喧宾夺主,过度依赖AI会带来诸多问题。思维惰性陷阱。研发的最终目的,并非是让AI替代人,而是让AI去帮助人解决更多繁重的、事务性的工作,但现实中,很多人尝过“一键输出答案”的甜,就不愿再吃思考的苦。有一组令人震撼的对比数据:当前人类日均深度思考时长较20年前减少57%,而AI工具调用频次却以每年300%的速度增长。如果长期把AI当作“思维拐杖”,我们的思考能力很难不被“钝化”。创新能力萎缩。创造力和情感智慧是人类独有的能力,正是聪明的大脑不断对AI进行“投喂”,才保证了AI的持续输出。这也决定了AI很难突破我们的未知,生成从未有过的新观点。如果我们对AI奉行不加拣择的“拿来主义”,习惯“复制粘贴式创作”,新作品、新观点就难免“千篇一律”,各领域也就越来越难以“百花齐放,百家争鸣”。道德盲区泛化。技术本身是中立的,无所谓好坏,并不具备主观意识与道德自觉。AI有可能侵犯用户隐私,也可能被用来从事违法行为,在涉及道德伦理的复杂问题上,AI更是无能为力。比如,自动驾驶汽车发生碰撞时,该优先保护车内乘客还是行人,就不是数据和算法能解决的;面对复杂病例和患者个体差异,“AI医生”也不会顾及伦理道德和人文关怀。个体孤独加剧。真实的人际关系需要不同主体间的交流,而当越来越多的人沉迷AI聊天、执迷AI助手,就容易陷入一个封闭的世界。话术看似越来越高明,我们与他人的距离却越来越远。久而久之,既丧失了同理心,也很难对他人的境遇感同身受,最终只会加剧个体的孤独与失落。毕竟,真实的人,虽然难免有缺陷,但那份真情是无法被算法复刻的。
三AI的诞生无疑是人类历史上的一次重大变革,它犹如一把双刃剑,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认知与行为。当前,中国生成式人工智能领域用户规模已突破2.5亿。面对AI规模化应用,我们该如何拥抱AI?从“被动接受”到“主动思考”。“君子性非异也,善假于物也”,伟大的科技在开创之初,都是为了弥补或平衡人类的短板,若过于依赖,只会使我们的短板越来越短,需要我们找到AI的正确打开方式。比如,询问AI之前,我们应先对问题有充分的理解,做到对AI的答案批判式吸收;面对复杂多变的问题,始终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把判断力和决策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适当设计“无AI时间”。正如俗语所言“尽信书不如无书”,与其让AI充斥我们的生活,不如有意识地限制AI的出现频率,从而避免“离开AI就恐慌”的困境。比如,定期在没有AI帮助的情况下工作,强迫自己凭借自身能力解决问题;可以每周设立一天“无AI日”,专注于独立发现、思考、自由创作;关注自身能力的培养与提高,建立长期计划,而不只是着眼于解决当下问题。重塑人机关系,才能让技术真正为人服务。“拥抱技术”的前提是“管好技术”。以全国首例因AI“幻觉”引发侵权案为例,法院虽驳回了索赔,但并不意味着AI运营者可以免除所有义务。这也启示相关企业,在数据治理上,应建立贯穿输入、处理、输出的全流程标识与追溯体系,同时强化对训练数据的质量筛查与来源审核,避免无效信息、涉险信息的无节制输入;在算法设计上,应遵循“用户利益最大化”“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通过持续优化模型结构与权重配置,使推荐机制不仅匹配用户需求,更彰显社会责任。AI“幻觉”首案的判决,不是对技术缺陷的纵容,而是对理性认识AI的深入探讨。面对人工智能的高速演进,我们既要守住安全底线,也要为创新铺路。唯有技术之智与人文之光交相辉映、和谐共生,才能让AI帮助我们开拓出美好未来。(安徽时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