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A怒怼罗翔的争论,之所以能掀起千层浪,本质是亿万普通人的心声:法治可以专业精密、恪守程序,但只护恶人的规则,何来社会公序良俗? 古代司法对武松的酌情减刑,正是“礼法合一”的东方智慧:法律的终极目的,是护善惩恶,扬正气、得民心,而非冰冷的程序堆砌。 “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句老话也不是简单的情绪表达,而是法律与民心最本真的共鸣,是刻在中国人骨子里的正义观——看得见的公平,摸得着的公道,才是百姓认可的正义。 更该警醒的是,做学问、谈法治的人,首先要记清自己是中国人,站稳中国的立场,贴合中国的民情。脱离了这片土地的文化根脉,脱离了最广大民众的朴素善恶观,再精密的法理,也终将失去根 中国的法治,不该是照搬照抄的模板,而应是扎根中华大地的创造。守得住程序的尺度,留得下人情的温度,找得回中华的底色,让法律成为民心的靠山,这才是属于我们的法治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