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极恐!你的房子被别人住了,你还赶不走!

太平洋房屋 2024-04-26 09:48:49

小心了!

你的房子可能被外人终生居住!

外人也可能有居住权!

一旦你登记办理了居住权,不论这房子是卖了还是抵押了,只要居住权还在有效期内,外人都可以继续住下去,谁都没权利赶他们走。而且,居住权不能转让和继承。这听起来是不是很惊讶?

其实,这都是《民法典》明文规定的: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目前,在我国,居住权只能通过合同或遗嘱这两种民事法律行为来设立。对于购房者来说,这意味着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除了关注房屋的权属、抵押查封情况,还必须对“居住权”进行核实查验。如果房子设置了居住权,而购房者对此一无所知,那可就麻烦了。

想象一下,你兴高采烈地买了房,却发现房子里住着别人,而且你无权赶走他们,这岂不是让人头疼?因此,为了避免这种尴尬情况,购房者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一定要对居住权的相关内容进行约定,并明确好双方的违约责任。

而对于卖房者来说,设置居住权虽然有其特定的用途,但也要谨慎考量。因为一旦设置了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的处置将会受到很大限制,这可能会大大影响房子的流通性。如果房子设置了居住权,卖房者也不应该向购房者刻意隐瞒真实情况,否则后期会带来很多麻烦甚至损失。

买房这件事,真的是买前多留意,买后才省心。如果你对房产市场、政策、交易等方面有任何疑问,太平洋房屋可以为你提供专业建议,助你找到心仪的房源,避开不必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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