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大谱!价值上亿金茶花交由银行保管后离奇失踪!追讨十多年无果

生活中的漂泊 2024-05-10 12:04:32
价值上亿的金茶花不翼而飞,就这样,在银行离奇消失了!

2024年5月8日,曾任云南省亚太龙黄金实业公司董事长的李女士在网上报料称,2007年的时候,她价值上亿元的黄金艺术品放在工商银行石林支行后离奇失踪。

追讨了17年,依然没有任何结果!

到现在为止,已经17年了,这么多年以来,她一直追讨、索赔,希望能拿回自己的金茶花,但是至今仍然没有任何结果。

250万的诉讼费用成了她讨回公道的绊脚石!

因为价值上亿的金茶花离奇失踪,李女士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原来一位风光无限的企业家,到现在要靠租房子为生,今年四月份准备起诉,但是起诉费用却高达250万,她根本无力承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院本来是为人民当家做主的执法机构,但是拿不出250万的起诉费,公道这两个字就无法讨回!

据了解,此前的多次诉讼最终都因为无法支付诉讼费不了了之,看到这样的事情以后,不仅让我们感慨,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自己价值上亿的东西被别人弄丢了,想要讨回来,却连门都找不到,想要起诉却还要支付250万的诉讼费,这才是真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啊!

有鉴定证书,又能证明是银行丢失的,为什么索赔就这么难呢?

从理论逻辑上来讲,这些金茶花有专门的鉴定证书,证明这些金茶花的价值,也有证据表明是银行给弄丢的,事情的责任显而易见,就应该银行照价赔偿,这实在简单不过的事情了,为什么就这么难呢?十多年都无法解决,这背后到底有着怎样的原因呢?

由法院亲手交给银行保管。

这件事情有好几个谜团,第一个谜团,这四颗价值上亿的金茶花,显然都是名贵的藏品,是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交给银行保管的,也就是说,这件事情不仅是银行经手,更是由法院亲手交给银行的。

四颗价值不菲的金茶花肯定是由银行放到保险的位置!

这四棵金茶花的价值想必连一个小孩子都知道,交由银行保管后,肯定是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那肯定是银行的保险库,按照正常的逻辑来说,这四棵金茶花肯定是被放入银行的保险库了!

这四棵金茶花到底是谁偷走了呢?

那么问题来了,这四棵金茶花肯定不会自己走丢,那他为什么会离奇失踪了呢?很显然,这就涉嫌有人监守自盗了,要知道,银行可不是别的部门,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去的,更不是什么人就可以随意把这四棵金茶花带走的,那么,这四棵金茶花到底是被谁顺手牵羊了呢?

如果不是李女士在网上曝光的话,这件事情恐怕就永无出头之日了吧?

涉案价值上亿,偷金茶花的人可以说是犯下了重罪,这应该也算是重大盗窃案件了吧?可是却从未被新闻媒体报道过,如果不是李女士在网上爆料的话,估计这起事件将成为一个永久的谜团了!

能让金茶花消失的人,绝对不是普通人!

能从银行悄无声息地带走几次可金茶花,大家用脑子仔细想想也知道,那肯定不是一般人,最起码不是普通的银行员工可以做到的!

银行到处都是监控,怎么一遇到监守自盗的事情就查不清了呢?是包庇,还是有其他说不出口的原因呢?

更重要的是,银行内部遍地都是监控,如果想查的话,应该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可为什么银行对这件事情闭口不言呢?看来金茶花的消失牵扯范围应该不小,否则的话又怎么不对外公开呢?

既然把别人的东西弄丢了,那就应该照价赔偿!

其次,作为一家银行,丢失了别人的东西,照价赔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什么一拖就是拖了十几年呢?银行的信誉何在呢?

要用250万才能为自己讨回公道,没有这250万就只能哑巴吃黄连吗?

另外,最重要的一点,起诉还需要250万的诉讼费,看到这里,我真的想放声大笑,别人把我家的东西丢了,我要他赔他不赔,我去法院起诉他,我还要再交250万的诉讼费。

因为没有250万的诉讼费,所以当事人只能选择无奈撤诉,从这件事情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只要没有诉讼费,就没有办法为自己讨回公道了呢,哪怕是别人把你的家产全部变卖了,你也只能打破了牙,吞到肚子里选择忍气吞声呢!

牺牲弱小者的利益,法律的公平公正如何彰显?又如何让人信服?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一件如此简单的事情被搞得如此复杂,无非就是因为一个原因,牵扯的人太多了,影响的范围太广了!所以就只能选择牺牲那个弱小者的利益。

在以前的认知里面,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法院是可以为所有人讨回公道的,可现如今看来,我们的认知有必要被纠正一下,原来有时候讨回公道,没有钱也是不行的!

到底是谁拿走了这四颗价值上亿的金茶花?必须要查个水落石出。

最后只想问几个问题,四棵金茶花到底哪里去了?要知道这可是价值上亿的东西,他不可能无缘无故的丢失,更不可能蒸发,要么是被偷了,要么就是被人光明正大的从银行拿走了,不过这个光明正大,要加上双引号了!

遇到这样的冤屈,在没有钱的情况下,普通人该如何合理合法的为自己讨回公道?

第二问,问一下全国各地的律师,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想要为自己讨回公道,但是手里又没有钱,普通人遇到这样的事情又该怎么办?

移交这些物品的法院是否也应该承担责任呢?!

第三问,这价值上亿的四棵金茶花是由法院交给银行的,银行丢了,法院是否也难辞其咎呢?法院当初为什么要把这么名贵的物品交给银行保管呢?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合规呢?后续处理结果如何?我们将持续关注,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0 阅读:0

生活中的漂泊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