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男子和朋友在烧烤店就餐时,因自带酒水而被店家要求支付每瓶5元的服务费。

深度程磊 2025-10-10 18:11:23

四川自贡,男子和朋友在烧烤店就餐时,因自带酒水而被店家要求支付每瓶5元的服务费。男子认为这笔费用不合理,并与店方发生了激烈争执,最终不仅烧烤没有吃成,账单也未结清。 事情发生在自贡市的一家烧烤店。男子与朋友在路边购买了酒水,准备前往当地较为出名的烧烤店用餐。进入餐厅后,服务员未对酒水做出任何提醒,男子便开始点餐并享用烧烤。用餐过程中,男子要求店员开酒瓶,未曾想对方却告知,店里要求自带酒水的顾客每瓶收取5元的“服务费”。男子对此感到不满,认为这一要求不合情理,并指出这家烧烤店既没有明确告知他们这一收费规则,也没有在进店时进行提醒。 在与服务员的沟通中,男子得知这一费用是店主规定的,并且无可更改。店员未能提供满意的答复,男子随即要求与老板沟通。老板到场后,态度坚决地表示,餐厅一直以来都是这样运营的,自带酒水就需要支付服务费,并指出店内有告示但未主动告知顾客。他还强调这是店内的“天经地义”的规定,并表示如果顾客不满,可以选择不消费。 这一说法引发了更大的冲突,男子要求退掉已经点的烧烤菜品,但老板坚持已做好的菜品不能退,并要求按价结账。最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男子愤而离开。此事件引发了广泛讨论,网友们的意见各不相同,有的认为店家有权收取服务费,另一些则认为这种行为不合理,属于霸王条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包括决定是否购买某项商品或接受某项服务。因此,餐厅强制要求自带酒水的顾客支付“服务费”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尤其是在这起事件中,消费者明确选择在店外购买酒水,如果店方不提供相关提示或者收取额外费用的说明,餐饮店的做法就显得过于强硬。 事实上,餐饮行业通常收取服务费是为了弥补服务成本,如提供开瓶、醒酒、酒水管理等服务。但是,如果消费者没有享受这些服务,而仅仅是自带酒水,并且店家未经明确告知收费标准,此举就可能涉嫌不当收费。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消费者有权选择不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或收费,这也意味着,收取“自带酒水”的服务费如果没有清晰的法律依据或透明的告知程序,是无法被合法强制执行的。 根据《价格法》规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明码标价,并主动向消费者告知相关价格信息。在本事件中,烧烤店在前台贴出了告示,但男子并未在进入店铺时主动被告知收费标准。此种情况下,店家在店内通过小面积告示进行告知显然未能履行应有的告知义务。 法律上,商家不仅应在明显位置标明价格,还应当在顾客点餐或消费时进行口头提醒。例如,某些餐厅会在顾客入座后向其介绍菜单或菜品的相关收费项目,这是对顾客知情权的尊重。反观此事件,店员未在顾客入店时明确提示相关收费,且告示信息过小,容易被忽视,这显然未能做到法律上要求的“告知义务”。因此,烧烤店的做法属于没有履行充分告知责任,这种做法应当被视为不合法。 所谓“霸王条款”,指的是商家通过格式化合同或公示条款,强加给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义务。在本事件中,烧烤店强制收取服务费的做法,若未得到消费者明确同意,便构成了典型的霸王条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霸王条款是无效的,消费者在受到不合理条款约束时有权拒绝并寻求法律保护。 在这里,烧烤店虽然通过告示或口头告知收费标准,但由于该标准未能明确、充分告知消费者,且费用收取也没有获得双方的自愿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店家的收费要求应当视为无效。 这一事件揭示了当前餐饮行业中“隐形收费”的普遍现象。许多餐饮店在未明确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通过“服务费”“环境费”“餐具费”等方式进行额外收费。消费者在用餐时往往并不清楚自己将承担哪些额外费用,这种不透明、不公开的收费方式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 从本案来看,烧烤店的做法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消费者不仅应当在餐饮消费过程中享有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也应当获得透明、清晰的费用告知。商家在收取“服务费”或其他额外费用时,必须做到明确告知,确保所有收费行为符合合法、公平原则。 对于消费者来说,维权意识的淡薄和法律知识的匮乏,使得他们在遭遇类似问题时,往往选择忍气吞声或是盲目妥协。然而,从法律角度来看,消费者应当更多地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学会在不合理收费面前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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