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男子找民工来安装水电,他跟对方谈好价格6500元,约定按期结账。不料,

茂彦学法 2025-12-10 22:53:40

江苏淮安,男子找民工来安装水电,他跟对方谈好价格6500元,约定按期结账。不料,约定时间到了,男子却翻脸不给,直言没钱。民工将男子告上法院。法院判决男子限期支付,男子却表示,有钱也不给,还恶意转移财产。法院最后的判决,让男子慌了。 男子王某因家中要安装水电,他多次对比价格,发现市场上费用太高了,报价动辄上万,这让本就想省钱的王某肉疼不已。 经过打听,他了解到葛某是做水电项目的,为人厚实,价格实惠。 王某赶紧联系上葛某上门来安装水电。 两人围着老宅转了一圈,葛某根据线路改造、水管铺设的工程量,报出了6500元的价格。 王某当场拍板:就按这个价来!你放心干,活儿干完验收合格,2025年4月10号前,我一分不少结给你。 葛某看着雇主王某爽快的样子,也很高兴,他们干完活,有些老板能按时付清的很少。一般都会缓一些日子才结清。没想到王某如此痛快。 葛某是个实在人,接下活儿后,每天天不亮就骑着电动三轮车赶过来,扛着工具爬上爬下。 开槽、布线、装开关、接水管,每一道工序都做得一丝不苟。 王某也经常来现场转悠,一会儿指着墙角说这里水管要走暗线,一会儿又叮嘱插座多装两个,以后方便用。 葛某都一一按他的要求调整,从没半句怨言。 半个多月后,水电工程顺利完工。 王某当场验收,摸了摸崭新的开关面板,看着通畅的水管,满意地拍了拍葛某的肩膀说,老葛,活儿干得漂亮!钱的事儿你放心,到日子我准打给你。 葛某憨厚地笑了笑,收拾好工具就回了家,心里踏实等着结账。 殊不知,他眼中的“爽快老板”,早已在心里打起了赖账的小算盘。承诺有多诚恳,日后的翻脸就有多难看。 约定的日子到了,王某那边却毫无动静。葛某想着可能是对方忙忘了,主动打了个电话过去。 谁料王某语气冷淡,最近手头紧,没钱,再等等吧。 葛某信以为真,这一等又是半个月。 葛某再打电话,王某要么不接,要么直接挂断。 葛某急了,跑到王某家里去要,王某却当场翻脸,两手一摊:我就是没钱,你能把我怎么样? 辛辛苦苦干了大半个月,换来的却是一句“没钱”,葛某又气又急。 当初对方说得比唱的好听,谁知却是个无赖。 无奈之下,他只能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口头约定合法有效,葛某已按要求完成水电安装,王某理应支付报酬,遂判决王某在规定期限内支付6500元工程款。 本以为拿到判决书就能讨回血汗钱,可葛某万万没想到。 王某得知判决结果后,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放出狠话:别说现在没钱,就算有钱,我也一分不给! 法官多次劝导,希望王某赶紧结账给葛某。 但王某坚决咬定自己没有钱,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 最终,法院给他讲明白这样的行为会被拘留时。 王某表情松动了。他当场表示等今年12月份,等村里的承包款到账后,会按时结账给葛某。 谁知,王某为了躲避执行,他还耍起了小聪明。 他偷偷将自己名下的1万余元土地承包金提前支取,转到了亲戚名下,想着这样法院就查不到他的财产了。 12月份,葛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准备上门准备核实冻结王某的土地承包金时,发现了王某早就转移了这笔钱。 最终,法院不仅责令王某全额支付6500元工程款,还对他恶意转移财产、妨碍执行的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看着手里的处罚决定书,王某悔得肠子都青了本想赖掉几千块钱,结果不仅没省下,反而多掏了1000元罚款,还落了个失信的名声。 贪小利而失大节,耍小聪明而触法网。 王某的下场,正是对所有失信者的一记警钟:欺人者终自欺,失信的代价远比想象更沉重。 《民法典》第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王某从爽快承诺到恶意赖账,从逃避执行到转移财产,一步步突破诚信底线。 法律从不纵容失信行为,无论是口头约定还是法院判决,都具有不可逾越的约束力。 诚信是立身之本,法律是底线之绳,任何妄图践踏的人,终将自食恶果。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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