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37岁离异的女服务员刘女士,独自生活,但也渴望被爱,她在工作中结识了小4岁

梅姐说法 2025-12-13 17:50:28

重庆,37岁离异的女服务员刘女士,独自生活,但也渴望被爱,她在工作中结识了小4岁的已婚客户张先生,张先生称正与妻子离婚,承诺离婚后就娶她,刘女士信以为真,陷入了这段婚外情,不久后张先生失业了,频繁向刘女士借钱,刘女士出于感情和未来的打算和考虑,陆续借给张先生8万多元,交往三个多月后,刘女士发现张先生并没有离婚的迹象,查看手机后,确认时自己被骗了,冲动之下联系了张先生的妻子,导致张先生净身出户,张先生写下了88000元的欠条,后又借了17800元并写有借条,但都没有归还,刘女士两次起诉了张先生。 (信息来源:天天630新闻) 37岁的刘女士离异后独自生活,在一家餐厅当服务员。 她每天忙忙碌碌,心里却总觉得空落落的,特别渴望有人能疼爱自己。 去年6月,餐厅来了位客户张先生,比她小4岁,已婚还有个孩子。 张先生来餐厅吃饭时,总爱找刘女士聊天。 他说话特别会哄人,说自己和妻子感情不好,正在闹离婚,还信誓旦旦地承诺,等离了婚就娶刘女士。 刘女士听了,心里像揣了只小兔子,怦怦直跳,她觉得自己终于等到了那个对的人,很快就进入到了这段婚外情里。 刚开始,两人相处得还挺甜蜜,张先生经常给刘女士买些小礼物,带她出去吃饭看电影。 刘女士觉得自己找到了幸福,对张先生也是百依百顺,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张先生失业了,他没了收入,生活一下子变得拮据起来。 张先生开始频繁地向刘女士借钱,他说自己只是暂时困难,等找到新工作,赚了钱就马上还给她。 刘女士重感情,想着以后两人要在一起过日子,现在帮他一把也是应该的。 于是,她有求必应,只要张先生开口,她就把钱借给他,几个月下来,刘女士陆陆续续借给张先生8万多块钱。 可交往三个多月后,刘女士渐渐发现事情不对劲,张先生总是找各种借口,不提离婚的事。 刘女士心里起了疑,趁张先生不注意,偷偷查看了他的手机,原来,张先生根本就没有离婚的打算,他一直在骗自己。 刘女士觉得自己被张先生玩弄了感情,冲动之下,她联系了张先生的妻子,把事情的真相告诉了她。 张先生的妻子得知后,非常生气,和张先生大吵了一架,最后两人闹到了离婚的地步。 张先生因为婚外情,被判净身出户。 张先生净身出户后,日子过得更艰难了,他为了安抚刘女士,给她写了一张88000元的欠条,承认自己欠她这么多钱。 可没过多久,张先生又以各种理由向刘女士借了17800元,还写了借条,刘女士想着张先生写了欠条和借条,应该会还钱的,就又把钱借给了他。 然而,让刘女士没想到的是,张先生拿到钱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他不仅没有还钱的意思,还对刘女士的态度越来越冷淡,刘女士多次催他还钱,他总是找借口拖延,不是说自己还没找到工作,就是说工资还没发。 刘女士实在没办法,只好把张先生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判决张先生十日内还清10万多欠款。 可张先生根本没把法院的判决当回事,至今仍未还钱。 他还对刘女士说,春节前后发工资会还,可刘女士心里清楚,这不过是张先生的托词罢了。 婚外情本身就违背了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 可刘女士和张先生之间的借贷关系,却和婚外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婚外情虽违背公序良俗,但合法的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刘女士和张先生之间的借款,有转账记录为证,张先生还写了欠条和借条,这就说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而且款项也实际交付了。 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刘女士作为贷款人,把钱借给了张先生,张先生作为借款人,就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所以,法院判决张先生十日内还清10万多欠款。 如果刘女士能举证张先生夫妻离婚时故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还可以另案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重新分割。 《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如果张先生是为了逃避债务,才和妻子离婚并净身出户的,刘女士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些人,在感情面前缺乏理智,容易被一时的甜言蜜语冲昏头脑,做出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事情。 就像刘女士,她因为渴望关爱,就轻易地陷入了张先生的陷阱,不仅违背了道德,还损失了钱财。 而张先生呢,他欺骗感情,逃避债务,毫无担当可言,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别人,也让自己陷入了困境。 在面对感情时,一定要坚守道德底线,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就做出让自己后悔莫及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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