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年我和一位同事一起出差。回来后我报销了八千多,他却报了几万块。公司决定严查,结果最后反而重点调查起我来。 当时我们去的是广州,帮客户做生产线的改造方案,前后待了二十天。去之前领导说过,差旅费实报实销,但大额支出要提前报备。我一路上都很注意,吃饭跟客户一起的话就记公司账,自己吃都是十几二十块的小馆子,住宿选的是公司合作的快捷酒店,一晚一百八,交通基本靠地铁和公交,偶尔打车也会让司机打票。回来整理票据的时候,我一张张核对,总共算下来是八千三百多,没多报一分钱,也没少一张票,然后按流程交给了财务。 同事比我晚一天交报销单,我也是后来听财务室的小姑娘说,他报了三万二。当时我还挺惊讶,心想二十天怎么能花这么多。财务那边也觉得不对劲,因为他报的项目里有不少大额支出,比如 “客户招待费” 就有一万五,还有 “临时办公设备租赁费” 八千,这些都没提前跟公司报备,票据看着也有点怪,财务不敢批,就把这事上报给了总经理。 总经理当即决定严查,让行政部和财务部各出一个人,组成临时调查组。一开始调查方向是同事的大额支出,调查组先找他谈话,他说招待客户是去了高档餐厅,还送了礼品,办公设备是租了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因为客户那边没多余设备。调查组让他提供餐厅的消费明细和租赁公司的合同,他说明细丢了,合同在客户那边,要等客户寄过来,就这么拖着。 过了三天,调查组突然找我谈话。我当时还纳闷,问他们怎么不接着查同事,他们说我的报销单里有问题。我赶紧问什么问题,他们拿出一张我的餐饮票,说这张票的日期有问题 —— 票上写的是我们出差第一天的日期,但那天我们下午才到广州,晚上是跟客户一起吃的饭,已经记了公司账,这张私人餐饮票不该出现。我一看那张票,确实是第一天的,但那天下午到了酒店后,我饿了,在楼下便利店买了面包和水,花了十五块,当时觉得金额小,就没多想,直接跟其他票据放一起了。我跟调查组解释,他们说需要证明,让我找便利店的消费记录。 可那时候便利店还没普及电子支付,都是现金付款,票据是手写的,也没留联系方式,我根本没法找记录。调查组又翻出我的交通票,说有两张地铁票的日期重复了,怀疑我重复报销。我仔细一看,是我整理的时候不小心把同一张票的复印件和原件都放进去了,因为那张票有点皱,我怕看不清,就复印了一张,结果忘了把原件拿出来。 就因为这两个小失误,调查组开始重点查我。他们让我把二十天里每天的行程、消费都写下来,还要找证人。我只好每天回忆,比如哪天去了客户工厂,哪天在酒店改方案,消费对应的事情是什么,然后联系客户那边的对接人,让他们帮忙证明某天我们确实在一起,没有私人额外消费。客户那边的人挺好,给我出了证明,还跟调查组通了电话。 与此同时,同事那边还是没拿出招待费和租赁费的证明。调查组后来去查了他说的那家高档餐厅,发现那天根本没有他的消费记录;又去查租赁公司,根本就没有他说的那家公司。直到这时候,同事才承认是假的 —— 他把自己平时的一些消费票据混进去了,还伪造了大额票据,想多报点钱。 最后事情查清了,同事被记了大过,扣了三个月绩效,多报的钱也退了回来。我这边因为确实是失误,没有违规,就没受处分。事后我跟调查组的人聊,他们说一开始觉得我这边问题小,好查,没想到查着查着发现都是误会,反而顺藤摸瓜找到了同事的问题。现在想起来还挺感慨,有时候小事不注意,反而会引来大麻烦,不过幸好最后真相大白了。
每次一起出差,女领导总是跟我反复强调,不要订山航的机票!我还以为她是嫌山航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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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火
都是混水摸鱼而已,复印件和原票据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