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越境追凶:缅北明家犯罪集团11人死刑执行的法治实践 一、案件核心概况与滔

愿心想事成 2026-01-29 13:51:36

法网越境追凶:缅北明家犯罪集团11人死刑执行的法治实践 一、案件核心概况与滔天罪行 缅北明家犯罪集团案是我国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恶性犯罪的标志性要案。以明学昌(抓捕中自杀)、明国平、明珍珍等家族成员为核心,该集团依托缅甸果敢地区家族势力与私人武装,自2015年起长期盘踞当地,构建起“家族掌控+武装庇护+金主运营”的黑恶犯罪网络,在果敢老街、石园子等区域设立封闭式产业园区,实施系列严重犯罪。 经司法机关查证,其犯罪行为涵盖四大核心领域:一是电信网络诈骗与网络赌博,涉案资金超100亿元,查证诈骗案件逾1万起,受害者遍布全国;二是暴力犯罪高发,为控制涉诈人员、对抗执法,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行为,致14名中国公民死亡、多人受伤,2023年10月更发生武装人员开枪阻止涉诈人员移交,造成4死4伤的恶性事件;三是衍生犯罪链条完整,同步实施贩卖毒品、组织卖淫等违法活动;四是暴力护罪常态化,依托私人武装形成“法外之地”,成为缅北地区犯罪滋生的重要温床。 二、跨境追逃与司法审理全流程 (一)侦查与公诉:跨境协同固证 2023年11月,浙江温州公安对明学昌、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4人公开悬赏通缉。在缅甸警方协作下,明国平、明菊兰、明珍珍当月被抓获移交,明学昌自杀身亡。案件由最高检、公安部挂牌督办,温州市检察院成立检察长牵头的专案组,提前介入引导取证,面对境外证据收集难、涉案人员复杂等问题,审查卷宗1110本、电子数据50TB以上,提出500余条补证意见,构建起环环相扣的证据链。 2024年12月,温州市检察院以诈骗罪、故意杀人罪等14项罪名,对明国平、明珍珍等39名核心成员提起公诉。针对16名缅甸籍被告人,司法机关依法保障其诉讼权利,联系使领馆、提供法律援助与翻译服务,确保程序公正合法。 (二)审判与复核:罪刑相当裁断 2025年9月29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明国平、明珍珍等11名被告人因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等,犯罪性质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判处死刑;其余28名被告人分获死缓、无期徒刑及五年至二十四年有期徒刑,并处附加刑。部分被告人上诉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11名被告人罪行极其严重,符合死刑适用条件,于2026年1月依法核准死刑。随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临刑前保障了罪犯近亲属会见权。 三、案件的法律适用与法治价值 (一)管辖权行使:彰显司法主权 本案审理清晰界定了跨境犯罪的管辖边界:对犯罪地部分在我国的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犯罪,适用属地管辖;对境外侵害我国公民权益的故意杀人罪等,适用保护管辖;对贩卖毒品等危害国际共同利益的犯罪,依据国际公约适用普遍管辖,形成全方位管辖体系,为跨境犯罪审理提供了司法范例。 (二)打诈反诈:树立跨境打击标杆 该案的判决执行,是我国“打诈反诈”专项行动的重大突破。其一,明确量刑尺度,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造成严重伤亡的核心成员适用死刑,彰显对严重跨境犯罪的零容忍;其二,完善跨境司法合作,中缅双方在抓捕、取证、人员移交等方面的协同,构建了跨国犯罪打击的有效模式;其三,实现全链条打击,从核心家族成员到“金主”、武装骨干分层惩处,彻底摧毁犯罪组织基础。 (三)社会治理:筑牢权益保障防线 案件办理具有深刻社会意义:一方面,揭露缅北“淘金”骗局,警示公众境外违法犯罪风险,引导树立守法致富观念;另一方面,彰显我国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无论犯罪发生在境内外,司法机关都将依法追责,为公民权益提供坚实保障。同时,案件推动跨境犯罪治理体系完善,在证据标准、管辖适用、司法合作等方面积累了宝贵实践经验。 综上所述,缅北明家犯罪集团11名罪犯的死刑执行,是我国法治力量跨境延伸的生动实践。案件办理既严守法定程序、保障诉讼权利,又坚持罪刑法定与罪刑相适应原则,实现了司法公正与威严的统一。在全球化背景下,此案不仅维护了我国社会秩序与公民权益,更为国际社会打击跨国犯罪提供了中国方案,彰显了中国法治的坚定担当与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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