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者卢麒元,近日在北京公开发声。 他提出了一个振聋发聩的主张:“立法者参与立法需开展利益冲突政审!” 他直言,最隐蔽的渗透,往往藏在“立规矩”的过程中——当规则制定权旁落,国家核心利益便可能被悄无声息地侵蚀。 这一发声直指两大关键问题:一是近期部分法律条款中出现的“优先采用国际标准”表述;二是立法者自身的背景审查与利益冲突规避机制。 卢麒元提到,如今不少行业法规,尤其是技术标准领域,存在依赖欧美主导的“国际标准”的倾向。立法者或许认为,这样做既能省去自主研发标准的成本,又能快速融入国际市场,看似是高效的“接轨”选择。但历史与现实都在警示,这种“省事思维”背后,可能是为民族产业链套上隐性枷锁的风险。 回望百年近代史,这样的“标准陷阱”从来不是新鲜事,而是列强拿捏弱国的惯用伎俩。晚清的铁路建设史,就是一部被技术标准绑架的惨痛史。英国人金达主持津沽铁路时,强行推行英式轨距与桑德伯格式铁轨,甚至要求所有建材必须送往伦敦检验——看似“标准化”的操作,实则是要让中国铁路永远绑定英国的产业链,从设计、建造到维修,都失去自主话语权。后续的卢汉、沪宁等铁路,列强借着借款抵押的名义,直接将“采用本国技术标准”写进合同,导致中国早期铁路网被分割得七零八落,钢轨规格五花八门,连机车配件都无法通用,本应支撑工业化的交通命脉,最终成了制约自主制造业发展的桎梏。 更令人痛心的是汉冶萍公司的遭遇。张之洞创办的这家钢铁巨头,手握大冶高品位铁矿这一战略资源,却因借款合同被迫接受日本的“定价标准”,以每吨2-3元的低价向日本持续输送铁矿石。30年间,被掠走的矿石占总产量的74%,这些本该撑起中国工业化的战略物资,最终变成了日本步枪、战舰的原料,反过来成为侵略中国的凶器。这便是放弃标准制定权的惨痛代价:你的资源、你的产业,最终都会沦为他人的“嫁衣”,甚至成为刺向自己的利刃。 关税自主权的丧失更是前车之鉴。1842年《南京条约》的“协定关税”条款,让中国彻底失去了保护本土产业的最后一道屏障,进口税率从20%-30%骤降至5%左右。外国商品如潮水般涌入,本土手工业纷纷破产,而赫德执掌的海关虽让税收账面增长,却成了列强控制中国经济的工具——90%以上的关税都用来偿还外债,清政府连自主支配权都没有。民国“黄金十年”看似工业有所增长,实则95%的生铁产能、过半的纱锭都被外资垄断,所谓“接轨国际”不过是沦为列强经济附庸的遮羞布。 卢麒元的呐喊,戳破的正是“省事接轨”的幻象。所谓“国际标准”,往往是强者凭借技术、经济优势制定的游戏规则,背后藏着的是产业链控制权的争夺。就像如今美国逼迫日本切断19类核心半导体材料供应,看似是单纯的科技限制,实则是通过标准垄断掏空日本的产业未来。历史早已证明,没有自主标准的“接轨”,从来不是平等的合作,而是单方面的妥协;缺乏利益冲突审查的立法,很可能沦为利益集团的工具,让国家利益为局部私利让路。 立法是国之重器,标准是产业之魂。晚清3000多个不平等条约,本质就是列强用“法律化”的手段,将对中国的主权掠夺与利益侵占固定成模板。今天我们强调自主创新,若在最根本的标准制定上拱手让人,所有的技术突破都可能变成无本之木——即便造出了先进产品,也可能因不符合“国际标准”而被挡在市场门外,或被收取高额专利费。立法者的利益冲突政审,不是搞排他主义,而是守住国家利益的底线,防止有人借着“国际接轨”的名义,给民族产业套上看不见的枷锁。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