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的“搞余”圈套,1993年仙桃市通海口镇特大凶杀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4-03-09 13:03:12

1993年元月16日,农历腊月二十四,是传统的“小年”。家住湖北省仙桃市通海口镇郊海丰村的少妇龚玉兰一早起床洗漱后,便直奔街上的“余氏副食店”。此店是她家开的,他的丈夫余功成每晚都住在店里,昨天的生意很好,今天过小年,赶集的人应更多,生意应更好。她要向丈夫收昨天的销货款,并帮他营业。

她来到店门口,见店门已开了一扇,便进门喊了声“功成”,但未听到回声。她以为功成外出了,但过了半个时辰,仍不见他回店。她有些纳闷,便问隔壁的店员看到她丈夫没有,人家说才开店,你家的店开门早些,没注意余老板的去向。

她回到店里,看了看货架上的货,发现少了不少烟,再看看抽屉,发现有被翻动的迹象,自己亲手用红纸粘的几张十元、五元、二元和一元票面的破损旧币也不见了,而只有自己和丈夫知道存在店中的3000余元大额现金也不知去向。

是丈夫出去打夜牌了吗?但出门打牌总不能不关店门啦?况且这店门开着,这么长时间不向家人打招呼,也不合情理呀!

一个不祥的念头在她脑海中闪出,她赶紧回家将店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和自己的担心向公公婆婆和余氏族人讲了,并催促他们快出去找人。更有心细的余氏族人,要她将余功成可能失踪的情况报告给通海口派出所。

余功成的父母、妻子及余氏族人,把通海口街道的大街小巷、厕所、新旧厂房几乎找了个遍,仍不见余的踪影。

几个年轻男子试图扩大搜寻范围,他们往背街方向的一片田野里找去,在离街道约二华里的海峰村三组一片麦田的小沟旁,发现了一个新土垒成的土堆。

昨晚有小雨雪,是谁这么早就下田堆土呢?几个小伙子走近一看,只见一个人的脚伸出土堆外。

“不好,土堆埋的是个人!”他们掀开土块,小店老板余功成的尸体便呈现在面前。

看着余功成头部的伤口及身上的血迹,几个小伙子断定余是被人害了。他们迅速赶到通海口派出所向民警们汇报了所见到的情况。

事不宜迟,派出所领导一边安排民警赶到现场,一边向市公安局报告了案情。局领导指示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对现场进行保护,并告知市局刑侦民警将很快赶来。

过小年,发生人命案,且死的又是街上的一个小老板。顷刻间,整个通海口街道似乎没了节日的喜庆,笼罩着一片恐怖气氛。

副局长陈江发、刑警大队长彭帮廷、教导员殷少元和李远祥、李学峰、别传峰、陈志斌、张良耀、樊洪波等民警冒着雨雪,快速赶到了通海口案发现场。

在初步查看埋尸现场、听取受害人家属关于店中财物被劫的陈述后,侦破专班认为此案有两处现场,决定立即做三件事:

一是对室外埋尸现场连夜进行仔细勘查;

二是对被劫现场,即“余氏副食店”进行勘查,搜寻罪证;

三是走访“余氏副食店”的街坊邻居,发现案件线索。

腊月天,黑得快,下午5时还不到,天就黑了。野外现场勘查不能延误,不能马虎,怎么办?通海口镇负责人决定调一台拖拉机到现场发电,用多个大灯泡把现场照明。

很快,电灯接上了,空旷黑暗的田野上,有了一处明亮如昼的地方,侦查员们借着这雪亮的灯光,对余功成的尸体进行了仔细检查,并对埋尸处附近的各种印痕、血迹进行了拍照、提取。现场勘查时,尽管侦查员和当地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劝围观的人离场,但仍有街上和附近村组的数千人在围观,足见此案在当地影响之大。

尸检表明,余功成的头骨呈粉碎状,系因颅骨遭击粉碎、损伤脑组织,失血性死亡。余的衣袋不剩分文,疑财物遭劫。

在“余氏副食店”勘查的侦查员,对店里的货物进行了盘存,发现少了白沙、芙蓉、红塔山、红双喜等品牌的香烟共二百余条,抽屉内的零钱全被歹徒洗劫,余妻龚玉兰用红纸粘贴的几张十元、五元、二元、一元票面的破损旧币也不见了。

在反复与余妻进行核实后,侦查员们估计作案分子从余的身上或“余氏副食店”中劫走现金3000余元,各类香烟价值在1.2万元左右,被劫钱财总值1.5万元左右。

两处现场勘查完毕后,侦破专班迅速召开案情分析会。大家对这起案件定为图财杀人的性质几乎没有什么争议,并归纳出这几点:

一是作案歹徒应为两人以上。其理由是埋尸现场发现至少有四种鞋印,加之受害者年轻力壮,作案者必须有两倍或两倍以上的力量才能制服他;

二是作案歹徒劫走了1.5万余元钱财,可以说目标选得准,是有预谋的作案,不是偶发性的;

三是作案歹徒将受害者的尸体埋在离通海口街二华里远的田野,有避人之意,也可能是作案歹徒将受害人骗至此地杀害。因此推测作案歹徒中极可能有人与受害人相识;

四是作案歹徒应是年轻力壮且胆大凶狠之徒,极可能有盗、抢劣迹。

侦查员们在现场访问中,又获得一个重要情况,即“余氏副食店”夜晚一般有二人住店守夜,一是余功成本人,二是他请的一个亲戚。

据余的这名亲戚反映,他在元月15日深夜12点后曾开店门进去,当面问余要不要他睡在店里,余答今晚有事,让他回家去睡。

街上四五点钟就有早起卖鱼和赶集的人,估计歹徒不会在此时作案,因此,推测歹徒在余店作案的时间为深夜12时以后、凌晨4时之前的可能性极大。

基于对案件的性质和案情有了较明确的看法,侦破专班确定侦查范围以通海口街道为中心,向四周的陈场、沔城、郭河、张沟、到河等地辐射。作案者属男性青壮年;其年龄范围初步确定在16至40岁。有六类人员应纳入调查摸底的重点:

一是有盗、抢劣迹的青壮年;

二是急需钱用,喜好结伙,案发后情况反常的人员;

三是熟悉通海口街道,熟悉余店,可能铤而走险的人员;

四是与余功成在生意上有来往,知余底细或与余有矛盾纠纷的人员;

五是案发后,持有或使用过用红纸粘的十元、五元、二元、一元破损旧币的人员;

六是案发后推销与“余氏副食店”被劫的白沙、芙蓉、红塔山、红双喜等品牌相同香烟的人。

侦查的网撒开了。侦破专班民警二人一组,深入到通海口街道各个居委会、村委会、工厂、企事业单位广泛调查,街上二十几个有盗、抢劣迹的青壮年首先被纳入侦查视线。经过几个回合的审查,侦查专班又将他们一个个地排除了。

在查找和余功成有生意往来的人时,侦查员们没发现么像样的线索。

在沔城、陈场等邻近地区调查的侦查员,也没碰到“挺手”的对象。

案件的侦破一时没有进展。整个春节,侦查员们都是在紧张的调查访问之中。他们有家,也需要置办年货,但他们没有一个人回家。

新年要有新思路。1994年的春节一过,侦破专班即决定趟深水,下暗钩,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的同时,在通海口街道有劣迹的人员中选择数个进行重点帮教,让他们为侦破案件服务。

这一招果然见效。

4月5日,一工作关系人向侦查专班提供了一条信息:家住通海口街东头民政路302号的唐中木与住民政路296号的朱思明打得火热,唐还与朱思明的妻子张某多次盗窃作案。

经查,唐中木今年30出头,个不高,1.6米多一点,曾因诈骗被判刑劳改,刑满释放后,以“散戳”生意过日了,东混一天,西荡一天。前年5月,他将通海口街道两名个体户价值两万元的皮蛋骗走后,货款至今分文未付。

侦查专班将张某传唤审查,想从这个女人身上打开缺口,但她只交待了一些轻微的盗窃行为后就什么都不说了。侦查专班只得将她放回,安排工作关系人进一步接触她,摸清她的情况。

随后,围绕唐中木的调查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

经龚玉兰回忆,案发后,唐中木先后两次到过余家副食店,对龚玉兰说:你家被搞走的是些什么东西,有没有什么特征,我对街上人比较熟,可以帮你查一查。

龚玉兰还隐约记得,唐中木在一年多前,曾找过余功成,想做一笔香烟生意,但不知最后做没做成。

在走访唐中木家附近的居民时,侦查员得知,案发前一日,唐中木请了个亲戚帮自家里做“木屐”(江汉平原的一种雨鞋),唐的这个亲戚是个男青年,好像是东堤村人。经查,此男青年系唐中木的姨侄儿子,名叫王耕,1.7米的个头,会做“木屐”,腊月二十二日确曾在唐家帮忙。

侦查员在街头访问一年过半百的菜农时,该菜农提供了一个情况:腊月二十四日清晨5点钟左右,他看见唐中木一个人拖一辆板车由东堤村往通海口街上行走,问他怎么这一大早就拖车赶路,唐回答是趁早上冰凌没化,好走些。

清晨拖板车赶路,对于一向好逸恶劳的唐中木来说,只能说明他夜晚在活动。侦查员们这样推测着。

在柳李、五七等渔村调查的侦查员们随后报来一条信息:有一中年渔民在腊月二十四凌晨2时左右拖鱼到通海口集市卖时发现在“余氏副食店”门口有4个男人在逗留,其中有个高个在1.8米左右,一个矮个在1.6米左右,另外两个大概在1.7米左右。这一高一矮两人的相貌特征与朱思明、唐中木二人很相似。

综合上述情况,侦查专班认为唐中木、朱思明、王耕三人有作案的可能,必须尽快采取措施,获取更充足的证据。

就在侦破专班欲将唐中木控制时,唐却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听其家人讲,唐到南方某市打工挣钱去了。

凑巧的是,在唐中木离家外出的时候,一向喜欢在街上游荡的朱思明也外出做生意去了。

是侦查工作走漏了风声,惊动了唐、朱二人吗?

侦查员们认为,案子发了这么长时间,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已是公开的事实,前些天唐中木还找过受害人妻子,打探案情,朱思明也还在街上无所事事地东游西荡,他们可能不清楚侦破工作的进展,不清楚自己已被纳入侦查的重点范围。估计他们外出,可能是避避风,或暗中观察侦破工作的进展及侦查员的动静,如果有什么不好兆头时,好溜之大吉。

为此,侦破专班决定,借用秘密力量,紧盯着唐中木、朱思明两家人的活动情况,尽快找到唐、朱二人的下落。同时,由侦查员放出风声:余功成被杀案摸排了近四个月,实在是搞不出名堂,分析可能是外地人作案。以此来麻痹嫌疑人及其家属。

侦查工作曲曲折折,转眼到了5月20日。正当侦查员们为查找唐、朱二人下落而费神时,一工作关系人报告:唐中木回家了。

侦查员们迅速包围唐家,将唐传唤至派出所。坐过大牢的唐中木,有一套对付公安机关及审讯的办法,他交待了赌博和几次盗窃行为后就闭口不语了。

看来,要想攻下唐中木,必须讲究审讯的策略。

侦查员合计一番后,决定选准一个突破口,再审中,当侦查员审问唐中木腊月二十四日凌晨5时拖着谁的板车,干过什么时,唐不由自主地一怔,似乎感到公安机关已掌握了他作案的证据,其心理防线正在崩溃。

在向审讯员要了一支烟猛吸几口后,唐中木唉声叹气地交待了罪恶的“搞余”圈套:

1993年元月13日,一心想发横财的他与好友朱思明一起谋划捞钱的路子,二人觉得生意不好做,干脆就在通海口街上找几个做生意的人要钱,如不答应给钱,就把他搞死算了。他们搜寻猎物,最终选择了余功成,一是认为余在街上做生意有几年,且生意一直蛮好,肯定赚了不少钱;二是余比较老实,轻信人,好对付;三是余图便宜,喜欢买黑烟,不问来路,可以用卖烟的事由把他骗出来杀掉,然后再抢他店里的钱财。

目标选定后,他感到光两个人怕不好对付年富力强的余功成,都是街上人,如一时搞不定,余告发出去那就坏了大事了。他想找帮手,自己22岁的姨侄儿子王耕(沔城镇黄金村人)是个合适的角儿。王耕特别爱财,与自己来往密切。经他一番鼓动,王耕欣然允诺帮忙“搞余”。有三个人了,他还怕有“闪失”,因为他明白杀人是要偿命的,搞不好,钱财未到手,自己会被杀头的。为了做到“万无一失”,他又找来与自己曾几次联手做生意的沔城镇三合村人吴国方,吴曾在村里担任过干部,头脑较灵活,加之掉在钱窟窿里,一心想发横财,很容易上船,也是他的一番利诱开导,财迷心窍的吴竟也爽快地踏上了贼船。

元月15日晚,他和朱思明、王耕、吴国方四人聚在一起,对“搞余”的事再次进行了商议,并准备了作案用的锤子、手电筒、电线和4双白手套。四人密谋后决定由他出面,以找余功成推销廉价香烟为借口,将余从店中骗出至海峰村三组农田抽水机房附近,当他用打火机点烟时即为动手信号,四人合力将余搞死灭口,劫走余身上的钱财,然后再到余店劫走店内钱财。此时,雪雨交加,他认为这正是“下手”的好时机,便要同伙迅速按照罪恶的计划各就各位。

老实的余功成以为他主动上门来推销的廉价香烟会给自己在年关的生意增添一笔可观的利润,急忙揣上3000元现金随他出门。余没料到,他谈的所谓烟生意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圈套,而野外的“提货处”竟是自己的葬身之地。

他们将余弄死后,便搜出余随身带的3000元现金瓜分,随后他们在余身上找到一串钥匙,折回余店打开店门掳走了价值上万元的香烟。他在余店紧隔壁找到一辆板车,将香烟拖着存放到王耕家的渔棚,随后四人分散,他一人将板车拖回原处。后来,他和吴国方两人将劫来的一部分香烟卖给了洪湖峰口某烟贩子,另一部分由吴销给了本村邓某,换得了一笔现款。

5月27日,从湖南潜回家的吴国方被守候的侦查员们逮个正着。

5月30日晚,隐藏在陈场镇小河村岳父家望风的朱思明落入法网。

6月1日晚,外出避风的王耕也被侦查员们捕获。

狡诈、贪婪、凶残,是唐中木这伙杀人劫财者的本性,他们在实施血腥的烟“圈”阴谋时,也圈进了自己罪恶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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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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