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连续发了五年,说不给就不给了?法院这样判决

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4-05-11 18:20:20

年终奖连续发了五年 ,单位说不给就不给了——高先生不认可公司的做法,起诉到法院。海淀法院判决:被告公司未就年终奖发放办法及不予发放原因举证,因此败诉。

高先生于2015年3月入职某公司,担任驻厂员,月工资标准3万元。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年终奖是否发放由公司根据整体经营状况、员工个人工作表现等因素自主决定”。每年3月前后,公司发放上一年度年终奖,高先生接连五年陆续领取了2016年至2020年年终奖。

2022年,公司以“年终奖发放属于企业自主经营权、公司经营困难”为由,告知高先生不再发放2021年度年终奖,双方产生争议后,高先生诉至法院。

诉讼中,公司未就年终奖的核算或企业经营状况提供任何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首先,公司已连续五年向高先生发放年终奖,作为负有管理责任的用人单位,公司应当就年终奖的具体发放条件、发放标准以及核算方式承担举证责任,但公司并未就此提交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另外,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主张无需支付年终奖,但未就所主张的经营亏损情况提交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终,法院参照2020年年终奖发放数额,判令公司向高先生支付2021年年终奖2.5万元。宣判后,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编辑 王海萍

流程编辑 马晓双

0 阅读: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