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童惨遭“撕票”,1988年仙桃市“11·9”特大绑架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4-03-08 10:14:21

1988年11月10日上午8时20分,来自湖北仙桃古镇彭场水陆派出所的一个报案电话让仙桃市公安局刑侦科的负责人吃了一惊:11月9日中午,彭场镇实验小学7岁的男生许涛和6岁半的张凤平放午学后失踪,10日早晨,在许涛家窗台上发现了一封匿名恐吓信,信中写明要许家和张家各备3000元现金放到指定地点,否则就杀死他们的小孩。

两个学童失踪,其家人又发现了匿名勒索信,这不是一宗绑架勒索案吗?

绑架,这种古老的犯罪手段,在新中国建立后基本绝迹。因此,对绑架案,刑警们还不熟悉,只是在电影和一些小说中听说过绑架这个词,在现实案件中还未遇见到。

发生在古镇彭场的这宗绑架案,是古镇、也是仙桃自1949年以来的第一例绑架案,它引起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刑侦科8名侦查员在副局长陈江发带领下驱车赶往彭场迅速开展调查。

经过一番紧张细致的调查访问,侦破专班获悉以下重要情况:

一、据许涛的母亲李友珍和张凤平的父亲张柏堂反映,许涛和张凤平这两个学童于11月9日早晨各自背着书包到实验小学上学,中午未见其回家吃午饭,两家曾派人到街上和亲友处寻找,至今不见踪迹,生死不明。11月10日早晨,李友珍在自家窗台上发现了一封没署名落款的恐吓勒索信,信中要许家和张家各筹3000元现金于11月10日晚8时放在彭场镇下街粮所对面的水泥预制板下,并扬言只许一个人去放钱,多去一个人就杀一个儿子给他们看。

二、据彭场实验小学二(四)班班主任邬双明、一(四)班班主任陈翠枝反映,11月9日上午11时,学校放午学,许涛和张凤平两人均离开学校,当日下午未见他们返校上课。

三、据住彭场胜利河街34号的居民王慧兰反映,11月5日下午6点半钟,她在自家房前捡到一封未署名的恐吓信,信中要她家的人在11月6号晚上8点40分放3000元钱到彭场西街的市第二人民医院门前水泥预制板下,否则将害她的儿子。她有些害怕,便把这封信交给了彭场派出所联防队员张昌玉,张要她家按信上要求去做。6号晚上8点40分,她将装了一些书纸的信封投放到了匿名信中指定的地点。经访问张昌玉,张证实王慧兰所述属实,他于6号晚上曾组织联防队员到市第二人民医院门前去守候,但未抓获作案人。7号早晨,他再去现场看时,发现王家的“信”已被人取走。

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侦破专班对案情作了分析:

一是从李友珍家窗台上的恐吓勒索信内容来看,明显可见许涛和张凤平两学童的失踪与这封匿名恐吓勒索信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因此确定此案为绑架勒索案件。

二是根据许涛和张凤平两学童家长及他们所在学校班主任老师提供的情况分析,许涛和张凤平两学童在11月9日放午学后同时失踪,失踪的时间应为11月9日上午11时许。

三是根据失踪的是两个男童这一情况,分析作案人数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可能性极大。

四是从匿名信上的文字结构及语言形式分析,推断为男性青年作案的可能性大。

五是根据两名男童在大白天失踪这一情况,分析作案人采取了诱骗手段,极可能与两男童相识相熟。

六是结合作案人能准确投放信件、对指定的送钱地点表述准确等情况分析,作案人熟悉彭场镇,熟悉受害人家庭情况。因此推断本地人作案的可能性大。

七是通过文字检验,认定“11.9”案匿名信与王慧兰家“11.5”匿名信为同一人书写,因此,可以并案侦查。两信为同一人书写,说明作案人急于要钱,连续作案,属胆大妄为之徒。

侦破专班分析,作案人在11月7日早晨在市第二人民医院门口的水泥预制板处取走了王慧兰家的信,信内无钱,其贪财之心尚未满足,继而绑架两男童敲诈勒索。“11.9”案匿名恐吓信中提出要两学童家各备3000元钱放到彭场镇下街粮所的水泥预制板内,而且只准一人去放钱,可见作案人极有可能去取款。这无疑是现场抓获作案人或其指使的人的一个极好机会,必须将计就计,引作案人上钩。

11月10日晚,夜幕降临,市公安局侦查员和彭场派出所民警们以彭场粮所为中心,在各个道口埋伏守候。晚9时10分,许涛之母李友珍将准备好的钱用信封装着准确地投放到彭场粮所对面的一块水泥预制板洞内。9时30分,一名男青年蹑手蹑脚来到预制板处,迅速取信后朝彭场街道往西仓惶逃窜,埋伏的民警们奋起直追,将这名取钱人围堵在粮所一门市部胡同擒获。

经现场突审,此人名叫肖大山,18岁,家住彭场镇胜利河街36号,是彭场塑料编织厂的合同工。他供出了另一同伙杨木方,21岁,家住彭场镇解家口村3组,和他在一个厂上班。当侦查员追问两个被绑架的学童的下落时,肖知同伙尚未落网,存有侥幸心理,不肯说出两个学童的下落。

解救人质要紧,另一绑匪杨木方可能被惊动,侦破专班果断决定暂不在肖大山身上耗费时间,迅速组织力量抓捕杨木方,以便尽快救出人质。

10日深夜,一片漆黑,北风呼啸。侦破专班民警迅速赶往彭场镇解家口村3组杨木方的住所,设下埋伏。11时40分,当绑匪杨木方正躺在床上做发财美梦时,民警们一拥而上,将其死死地按在床上。

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落网,侦破专班制订各个击破的审讯策略,揭开了这起绑架撕票案的真相:

家住彭场镇胜利街36号的肖大山与同在彭场镇塑料编织厂做工的杨木方是一对“难兄难弟”。1988年11月5日,财迷心窍的肖大山在其姐夫家与杨木方密谋一番,想通过写信威吓的手段敲诈他人钱财。他们将作案目标选定在彭场胜利河街34号的户主彭建国(王慧兰之夫)身上。肖大山书写了一封匿名恐吓信,要彭建国、王慧兰夫妇准备3000元钱放到彭场西街市第二人民医院门口的水泥预制板夹缝中,如不按要求做,则要害他们的儿子。

肖大山于6日将此信投入彭建国家,7日凌晨取走彭家放在预制板下的信,信封内无钱,只是塞了些纸张。肖大山一分钱都没有捞到,极为恼怒。

11月9日,肖大山再次约来杨木方,二人议定绑架儿童勒索其家长,搞一大笔钱。当日中午11时许,肖、杨二人骑自行车来到彭场实验小学附近,将两个熟悉的男童许涛、张凤平分别骗上车后,一起带到杨林尾镇五丰村五组肖的朋友许江波家。刚落脚,肖大山就写了一封匿名勒索信,要杨木方投放到许涛家。

此时,许江波察觉到了肖、杨二人绑架人质勒索钱财的阴谋,劝他们停止作恶,将两小孩放回家。肖大山假惺惺地同意放人,佯装将两学童送回家,实则又将两学童带到野外溜达,延缓时间,以获取赎金。晚8时许,肖大山将两学童带到住彭场镇轧花厂宿舍的姐夫家,在这里,肖给许涛家又写了一封匿名恐吓信,要许涛、张凤平两家各筹款3000元,安排一人将钱放到彭场粮所对门的一堆水泥预制板洞内。杨木方提出将两学童捆绑后丢到有人居住的野外棚内,而肖大山害怕受害人告发,遂起恶念,准备了布条,把两学童挟持到彭场麻纺厂西南院墙外麦地里。

晚9时许,肖大山用双手掐昏许涛,又用布条勒其颈部致死,杨木方先用双手后用布条将张凤平扼勒致死。随后,两人将两学童尸体藏在墙院边的一堆棉梗内。事毕,贪财心切的肖大山连夜将第二封匿名恐吓信投放到许涛家的窗台上。

悲愤的侦查员们连夜赶到肖、杨二人杀人藏尸现场,在距彭场麻纺厂西面墙约60厘米的干沟内发现了许涛和张凤平的尸体,两死者的颈部还系着布条。

11日凌晨2时,侦破专班民警来到肖大山姐夫的住所,提取了肖书写匿名恐吓信时使用的同一本材料纸,提取了与死者颈部所系相同的白色布条。

根据杨木方交待,侦破专班民警还在彭场镇胜利上街37号居民许树玉的空屋内提取了肖大山在杨林尾镇五丰村许江波家书写、由杨木方错投的一封匿名恐吓信。

肖大山、杨木方绑架杀人、敲诈勒索罪证确凿。

两名贪婪、凶残的绑匪在将两学童“撕票”的同时,也撕去了自己生命日历的最后一页。

1989年3月,肖大山、杨木方两名最大的绑匪被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久后,两人被押赴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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