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两项违法事实,陕西恒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5万元

中国基建报 2024-01-23 00:46:07

信用中国消息:由于存在两项违法事实,陕西恒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近日被神木市能源局罚款5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陕(神木)煤安罚〔2024〕001009号显示——

违法事实:

1.5207综采工作面检修班采煤机上级电源隔离开关未断开;2.5209辅运顺槽掘进工作面风门联锁装置失效(钢丝绳断裂)

处罚内容:

分别1.对单位处贰万元整(¥20,000.00)的罚款(¥20,000.00);2.处煤矿叁万元整(¥30,000.00)的罚款(¥3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违法行为类型:

对陕西恒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陕(神木)煤安罚〔2024〕001009号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5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1/15

处罚机关:

神木市能源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610821016084376U

数据来源:

神木市能源局

(图源:信用中国)

据爱企查显示,陕西恒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4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店塔镇石窑店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577813989U,法定代表人为王建平。

(来源:信用中国、爱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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