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违反《广告法》,椰树集团被罚款40万元

昌桥食品 2024-05-08 20:44:41
近期,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椰树集团)因违法广告法受到行政处罚,此前该公司因广告低俗、发布“土味”招聘广告等引发争议并遭到处罚。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海市监龙处〔2024〕26号)显示,2024年2月6日,该局收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转办函》(广函[2024]13号)线索转办,反映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在自设网站发布的宣传图文,出现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营销的情形,并使用“用椰子擦乳”“南太平洋美女很少‘飞机场’”等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语,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龙华分局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最终,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椰树集团作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公开信息显示,椰树集团前身是地方国营海口罐头厂,1995年研制出椰树椰汁,2023年,椰树集团实现全年总销量70万吨,同比增长10.26%;销售额50亿元,同比增长3.08%;上缴税金6.82亿元,同比增长15.39%。 不过椰树集团的发展也伴随着不断地争议与处罚。 2019年2月,椰树集团一则广告视频画面中,几个穿泳衣的女性模特在海边奔跑,配文“从小喝到大”,被网友指责为低俗、虚假广告。监管部门认定该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对椰树集团罚款20万元。 2019年3月,国家广电总局指出椰树牌椰汁部分版本广告宣扬低俗内容、违背社会风尚,价值导向存在偏差,对部分广告进行了停播处理。随即在3月27日,原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工商局认定椰树牌椰汁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对椰树集团罚款20万元。 2020年,椰树集团在招聘广告中提到应征者需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写承诺书,承诺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以房产偿还。被网友质疑是“现代卖身契”,最终,椰树集团为其“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用词不当”致歉。 2021年3月,椰树集团发布了“培养正副总经理”的招聘广告,称“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有前途,能致富,肯定有帅哥美女追”,被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处以罚款40万元。 2022年,椰树集团将广告语修改为“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有前途”,虽然此次没有遭到处罚,但仍然引起网友关注与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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