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极老赖,狂出天际!你怕吗?

俣哥财税法 2024-04-15 16:26:59

老赖能有多狂?是不把债权人放在眼里,还是对法院暴力抗拒?都不是!真正狂的老赖是根本不把债权人与放在眼里,反复遛法院,甚至还以此为乐。

而债权人在遇到这种欠债人以后,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下面,俣哥就结合实例,给大家讲一下,现实中的老赖究竟有多狂妄?在遇到这种狂妄至极的老赖以后,债权人又应该怎样操作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欠债,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还没有关注俣哥的朋友可以点赞、关注俣哥。如果您有借贷纠纷,金额在100万以上,且上诉法院在成都的话,那可以把你的故事告诉俣哥,也许能帮到你。

1、狂出天际

你所见到的老赖能有多狂?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就遇到了一位极为狂妄的老赖。

因为在宜宾某小贷公司与四川某公司、熊某、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四川某公司、熊某、刘某均未履行法定义务。于是,在2023年5月的时候,该小贷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金额约400万元。

在执行立案以后,法院经过线上、线下的多重查证以后,发现除了熊某的账户上有少量存款和已经被查封的房产以外,其余的人与公司名下都没有任何资产,也不配合申报财产。

而法院在核查熊某被查封的房屋时,发现该套房屋的产权证书登记位置与房屋所在实际位置不符,不能明确该查封房屋具体位置。

当法院遂传唤熊某协助调查,且熊某到场后还十分骄傲地说:“我不清楚房屋具体位置,我当年发达时名下100多套房屋,我哪里每一套都能指出来,我不晓得具体位置,你们法院查封的就自己找,我现在也没钱”。

既不还钱,也不协助法院,甚至还以极为狂妄的口气炫富,挑逗法院执行法官。你以为就是熊某最张狂的表现了吗?当然不止!

因为熊某在面对执行法官的拘留警告时,不仅毫无悔意,甚至还以自身有病要挟法官:“我了解你们法院的拘留,我有脑瘤、癫痫、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不信你们法院敢拘留我”。

而法官带着熊某到指定法院检查以后发现熊某确实患病,但远没有熊某自己说得那么严重。但熊某却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病情不够严重而收敛,甚至其态度在检查以后比之前更加嚣张。

“你们今天不把我关进去,我就不走了”,并对申请方代理人说:“我更不会还你们钱,你们有办法就继续执行”。

面对这种极为张狂,极为嚣张的老赖,执行法官在与拘留所沟通,且对某些指标复检以后,成功将熊某收押。熊某不断地挑衅也终于受到了相应地惩罚。而熊某如不及时醒悟,面对他的将还有更加严厉的法律责任追究。

与熊某的张狂不同,湖南省湘阴县的甘某则展现了另一种张狂。

2、3次违约

2020年5月,湖南省湘阴县法院为湖南某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诉甘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了民事调解书。当时,被告甘某也同意支付原告湖南某房地产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房款31万元及利息3万元,共分8期支付。

但是,在随后的日子中,甘某却并没有按照调协议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于是在2021年5月,房地产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但是在法院立案以后,甘某又主动与房地产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于是,法院终结本案。但令法院和该房地产公司没有想到的是,甘某又再一次的违约了。

2022年3月,法院恢复执行,并启动了评估拍卖的程序。结果此时,甘某再次做出承诺,称2022年6月底前会支付全部欠款,与申请人达成和解。但甘某又再一次违约了,于是在2022年12月,房地产公司又再次申请恢复执行。

但因申请人不同意以物抵债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湘阴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直到2023年7月,房地产公司再次申请恢复执行,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后,确定甘某的房屋参考价为77万,一拍以65.5万作保留价流派,二排以58.9万拍出。最终偿还了房地产公司的欠款。

此执行案件,历时三年,四次立案执行,三次和解,两轮评估拍卖,该案终于执行完毕。虽然与上诉案件相比,最终取得了比较完美的结果。但在很多时候,欠债人在各种遛法院的时候,也做好了资产转移的准备。

也就是说,在没有抵押物、或不动产的执行案件中,最终导致的结果很可能是对方跑路,让法院找不到,也转移了名下资产,使案件最终也执行不了。

因此,我们在面对这些情况的时候,就一定要做好准备。

3、应对办法

在公司案件中,人们往往会因为不够仔细或另一方过于狡猾而陷入债务纠纷之中。因为,在与公司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相应的背调,然后再进行合作。

而个人在与公司合作的时候,相关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定要尽可能地拿到,这样就能在真的发生了债务纠纷以后,可以到法院顺利起诉对方。最起码要知道公司老板的家在哪里,才能防范对方违约/违法。

此时,包括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工具,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帮助到大家。

而大家在形成借贷关系的时候,一定要尽量以对方名下可控制的资产为抵押,这样能有效避免非常多的问题,纯信用贷的话,很可能会遇到债务纠纷问题。

以上述两个案子为例,第二个案子中,该房地产公司掌握着欠债人名下的房产,哪怕经过3年4次立案3次和解,最终还是解决使所有的事情。而第一个案例中,熊某名下的房产虽然多,但因为法院以及欠债热你不曾掌握熊某名下资产的具体信息,导致熊某可以极度张狂。

哪怕最后熊某已经被拘留了,可小贷公司借出去的钱也始终没有回来。

所以,在借钱以前一定拿到对方的相应抵押,急需用钱的人不会介意抵押,而介意抵押的人大概率是想要借钱不还。

最后,再给实在走投无路的朋友提供一个可能会有帮助的方案,那就是如若上诉的法院在成都市内,且对方拖欠的金额超过了100万,并且申请强制执行已经超过3年,却依然没有任何效果的话。俣哥建议可以把故事和俣哥说一下,教您制服老赖。

另外,还是要再次说明,法院是彰显法律公平与正义的地方,而法院执行局也面临着人手不够的现实。所以,如果在遇到老赖欠债以后,只是单纯的希望法院能完成你上诉以外的所有事情,帮你成功拿到欠债的话,就一定要做好失败的可能。

所有欠债人一定要记住!找回欠债不完全是法院的责任,更是债权人的责任。债权人都不主动的话,谁又来主动帮你呢?法院收取的诉讼费、强制费,不是作为市场交易的收费。所以,大家一定要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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