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中交一公局集团被罚4.3万元

中国基建报 2024-04-25 23:09:02

4月25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因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近日被罚4.3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A1002024002显示——

企业名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7004524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18

处罚内容:对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4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4.3

违法行为类型:《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违法事实:2024年1月26日,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2标迎宾馆站附属结构C出入口工程,存在施工现场的梯笼仅上部固定,底部未生根,施工人员上下基坑,使用有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的行为。

处罚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处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图源:信用中国)

本报从天眼查了解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交通建设集团的核心企业,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管庄周家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17004524,法定代表人为韩国明。(文|中国基建报 周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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