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湖北省红十字会条例》施行

长江日报 2023-12-08 22:50:30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2月8日讯(记者唐婧妮)12月8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解读《湖北省红十字会条例》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湖北省红十字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9月27日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全面提升全省红十字会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长江日报记者在《条例》中发现,本次《条例》设立应急和救援专章,持续推动全省红十字系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培育壮大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应急救援信息化水平,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协调联动机制,提升灾害应急反应和协同救援能力,促进我省红十字系统应急救援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系统化发展,积极配合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救助等工作,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蔡卿表示,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是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也是红十字会一项重要的传统工作。“设立应急和救援专章,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救援工作部署和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强我省红十字系统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近年来,全省建立供水、赈济、救护转运、心理等各类救援队伍141支,每年开展培训演练,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建成1个中国红十字会区域性备灾救灾中心、15个市级红十字会物资储备库、27个县级红十字会物资储备库,备灾仓储网络体系日益完善。

此外,《条例》设立“财产与监管”章节,就红十字会的财产来源、开展募捐、捐赠处置、财产管理、内外部监督、信息公开、捐赠人知情权监督权保障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让每一份爱心善意都及时得到落实。

在表彰激励方面,《条例》明确将进行现场救护的志愿者,符合条件的,应当纳入社会公益表彰或者见义勇为奖励范围。

【编辑:赵可】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大武汉”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24小时报料热线:027-59222222。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kin0207@126.com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