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纠纷法律属性之争及实务处理

商海探法 2024-04-07 21:34:05

一种观点认为,股权激励纠纷属于劳动纠纷。这种观点的主要理由如下:

1. 劳动关系是股权激励存在的前提,不可能脱离劳动关系去解决股权激励争议。这意味着股权激励是与员工在公司的职务和工作表现紧密相关的,因此产生的纠纷应当被视为劳动纠纷。

2. 股权激励所对应的利益,性质上属于员工因完成公司要求的工作任务而取得的利益,与劳动合同的签订目的及工作要求一致。这表明股权激励是员工根据劳动合同和公司要求,通过工作表现而获得的奖励,因此其纠纷应当被视为劳动纠纷。

3. 员工取得股权激励项下的权益,本质上属于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不仅包括工资、奖金,也包括福利计划和股权激励等物质激励。因此,股权激励纠纷应当被视为劳动纠纷。

然而,另一种观点认为,股权激励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这种观点的主要理由如下:

1. 股权支付条件可以双方自行约定,而不受劳动法下劳动报酬刚性支付的束缚。这意味着股权激励的支付条件和方式可以由公司和员工自行协商,而不受劳动法的限制,因此其纠纷应当被视为民事纠纷。

2. 股权权利的实现是基于公司运营情况以及公司法相关规定,股权价值具有不确定性,性质不同于劳动报酬。由于股权价值的波动性和不确定性,使得股权激励与一般的劳动报酬存在本质差异,因此其纠纷应当被视为民事纠纷。

3. 股权激励协议签署双方为平等民事主体,而不是公司与员工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意味着股权激励协议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双方地位平等,因此其纠纷应当被视为民事纠纷。

综上所述,关于股权激励纠纷属于劳动纠纷还是民事纠纷,这一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这主要取决于对股权激励性质的理解和法律规定的应用。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王勇律师认为,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股权激励纠纷属于哪种类型的纠纷,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解决。根据立案情况,比如劳动仲裁立案就按照劳动仲裁处理;人民法院立案的话按照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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