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三电”安全,油气平安入万家——怀化市洪江公安局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活动

湖南公安 2024-05-20 17:00:43

偷盗光缆

破坏电箱

破坏通信线路

……

对此,警察叔叔表示

破坏“三电”设施,涉嫌违法犯罪

不懂什么是“三电”设施?

快点往下看

三电

“三电”设施是指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包括电力部门的变压器、输电线路和用于支撑输电线路的铁塔、电杆;通讯部门的光缆线、电缆线和用于发射信号的基站、储电池等内部设施;广播电视部门的电缆线、闭路线、基站、供电器等设施。“三电”设施的正常运行不仅关系到社会稳定、国计民生,更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三电”设施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防范的浓厚氛围,5月17日 ,怀化市洪江公安局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强“三电”设施及油气安全保护的号召,与“三电”“油气”相关企业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发放宣传单等形式,积极开展“三电”设施安全保护普法活动,面对面向现场群众介绍“三电”“油气”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号召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保护“三电”“油气”设施行动中来。

活动现场,民警用通俗易懂的话语,向在场群众讲解“三电”设施是什么、维护设施的重要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广泛宣传“三电”设施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疑问11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成效。

破坏“三电”设施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做维护“三电”的忠诚卫士

站在维护国家、社会、群众、自身利益的立场,自觉遵纪守法。坚决不参加任何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不包庇任何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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