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遇到驳回,不要慌,因为大部分商标是通过驳回复审才能够获得注册取得商标权。本期我们将分享一个驳回复审成功案例,为大家讲讲,面对驳回复审,只要积极应对,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也有很大概率能取得商标权。
案件回顾
申请人对知识产权局在指定服务上申请注册的第68023299号“川湘食代”商标驳回通知不服,委托我司依法代理申请人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
商标对比图

事实与理由
一、经查询,本案第16258150号引证商标2正处于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状态审查中,其商标状态不稳定。如果引证商标2被撤销,则引证商标2不再是本案申请商标成功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
二、经查询,第16258150号引证商标2成都香巴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10580944号引证商标4权利人西安鑫兆餐饮有限公司已经注销,且该两个商标均未转让、未许可他人使用。故,对于无权利人使用的引证商标2、4而言,其将不会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因此不构成申请商标的在先权利障碍。
三、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1-5在商标构成、整体外观以及含义上均存在巨大差异,根本不构成近似,更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商标理应予以核准注册。
四、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裁定结果
由于我司律师对商标进行了细致分析,条理清楚、有理有据,商标局最终裁定第68023299号“川湘食代”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案例启示
“川湘食代”商标被驳回案例。我方律师从含义、外观处着手,区分了双方显著性不同,申请商标顺利通过复审必将没有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