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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保全应收账款?①明确被保全财产信息或具体的财产线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1条以及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申请保全应收账款应当明确次级债务人名称(姓名)、应收账款数额。②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保全时,申请人还应当提供初步的证明材料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债务人与次级债务人之间的合同、结算凭证等。如对应收账款进行了质押登记的,可以直接提供登记凭证。有这些证据后,人民法院方能确定保全的对象及保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