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公司的会计,几年能贪污上百万。 四川剑阁县,两名粮食公司的员工——出纳伏某、会计蒲某,几年间竟合伙贪污82万元。 两人贪污的手法是什么呢? 隐瞒实际收购价,赚差价。 当地粮食公司有购销业务,购买粮食时,经常性会出现预算过剩的情况。 预算过剩,是因实际收购价降低。 此时,伏某便会和蒲某联合起来,隐瞒实际收购价,将多余的预算收归己有。 靠着这种手段,两人前后共贪污96万元。 其中87万为共同贪污,9万元为伏某单独作案。 但这种贪污,最终又给两人带来了多少实际收益呢? 据推算,几年间不过百元。 贪污所得,两人并不敢直接使用,而是存银行。 存银行的唯一收益,就是利息。 两人被抓后,违法所得全部收缴,同时分别并处罚金20万元。 以伏某为例,在银行总共存了180万元。其中赃款带来的利息,截至她被抓不过56.45元。 这56.45元,不只让伏某失去了所有,甚至让她还需付出服刑3年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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