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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就到此为止吧,评论区那些准备给人送花圈的,也收敛点。结合最近公安部出台的

这事儿就到此为止吧,评论区那些准备给人送花圈的,也收敛点。结合最近公安部出台的关于治理网暴的征求意见,我也想说这么几点。 第一,关于网暴的受害人的认定要一碗水端平。不受网爆的伤害,这应该是所有公民都具有的一个合法权益。我们当然要保证弱势的人群不受到网暴的伤害,比如之前武汉小学车祸去世的那个孩子的母亲。但我们也要保证在公共舆论事件当中处于犯错的一方的人不受网暴的权利。评论区那些人肉搜索荡妇羞辱,不能说放到一个很可怜的受害者身上,就是不被允许的。放在一个相对强势的,犯了错误的人身上就是可以随便来的。 第二,公安部的那个征求意见稿我也看了,那我觉得在实际操作上,需要明确的界定批评,哪怕是严肃的批评,和侮辱,谩骂,人身攻击,线下骚扰这些行为之间的区别。实际上现在网上的很多人他是不愿或者不能对这些行为的界限做出区分的。很多人觉得这个人做了违反公共道德的事情,那你就可以随便修理他,可以发泄你对他的不满,这样就会显得自己很高尚。我在评论区里见到过有人直接就问,他做了这种事儿,我为什么不能骂人?这就是我们目前很多人的认知的情况。 第三,我有一个建议。其实现在的AI大模型是有价值观审核的能力的。比如你去问文心一言或者ChatGPT一个违法的问题,他会明确表达拒绝回答。现在国内的互联网大厂,这些主要的资讯平台其实都有自己的AI产品。那么把这个东西用在内容的情感态度审核上,攻击性的言论,不礼貌的言论,甚至是违法的言论,直接让它发不出来就好了。现有的技术条件我觉得可以支持做到让公安部及相关部门以后把这个东西规定成平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