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妻子被上司带去酒局灌酒的绍兴男子,妻子还会厡谅他吗?事件并不象我们想象的那么香艳,金某某会原谅她的丈夫吗? 6月12日晚,绍兴柯桥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情况通报,对网上热议的绍兴男子举报妻子被上司带去酒局灌酒一事,进行了回应。被举报的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被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聚餐的公职人员分别受到诫勉、批评教育等问责处理。 原来,聚餐灌酒事件发生在6月2日,当晚18时许,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邀请同事金某某等9人一起吃饭聚餐,畅谈人生。没有私人老板和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几百块钱的餐费,由潘某某个人支付。酒桌上,大家的兴致都非常高,喝了不少酒。 聚餐20时许结束。金某某一时高兴,多喝了几杯,醉得不省人事。要说柯桥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某某,也算是仗义,酒桌上,潘某某并没有对金某某上下其手。金某某喝醉了,潘某某也没有起打猫的心,他没有单独扶金某某去酒店开房休息,与她深入细致交流,而是招呼另外两名同事,一起将金某某送回家。 20时40分左右,潘某某等人将金某某送至所住小区,并联系其丈夫,21时15分左右,其丈夫接上金某某。 从这个过程来看,这就是一个正常的同事间的聚会。晚上是下班时间,喝点酒,也不违反规定。潘某某等人将金某某送至所住小区,并联系其丈夫,尽到了管护责任。相信这个场景,许多人都非常熟悉。因为很多时候,我们不是送人的人,就是被送的人。 金某某丈夫的举报,是6月2日晚上发出来的。也就是说,金某某的丈夫将金某某接回家后不久,气不打一处来,就打举报电话。电话没人接听,于是就发朋友圈举报。 金某某丈夫的朋友圈举报发出后,6月3日当地纪委就已经介入调查处理了。在6月12日以前,金某某丈夫的朋友圈举报并没有在网上大面积传播。直到6月12日,网上出现了一些未经证实的信息,说绍兴市柯桥区某政府机关女干部金某被灌酒,送回家时已处于“断片”状态,此事被多家媒体报道转发后,引起舆论高度关注。 纪检监察机关用了10天时间,查清问题。鉴于潘某某等人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已给予潘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对其他参与聚餐的公职人员分别给予诫勉、批评教育等问责处理。 但事件并不象我们想象的那么香艳,金某某会原谅她的丈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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