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男子上网吐槽,称自己的妻子拿到了3800元的月工资,然后直接转了3000

大梦动漫 2023-11-23 16:01:22
近日,一男子上网吐槽,称自己的妻子拿到了3800元的月工资,然后直接转了3000元给岳父母,后来才将此事告诉自己,还让自己下个月多给她点零花钱。男子觉得妻子区别对待双方父母,她对公婆从来没这么慷慨过,所以心中五味杂陈。 男子小杰(化名)和妻子小玲(化名)结婚多年,一直十分恩爱。小玲的原生家庭条件要比小杰家好,但小玲当初还是毅然决然地嫁给小杰。 婚后,小杰给小玲带来的生活,远不及小玲在父母身边时好,所以小杰一直都觉得自己亏欠了小玲,他能做的也只是对小玲多一点宠爱、多一点迁就。 为了让小玲生活得更自在,小杰从来都不要求小玲把工资拿出来补贴家用,所以小玲的零花钱不少。不过,小玲也不是那种大手大脚花钱的女子,一个月3800元的工资基本够她用的。 可就是在一件事上,小杰对小玲有那么一点无奈,那就是对待双方父母的态度。倒不是说小玲对公公婆婆不尊重,而是很明显她更偏心自己的父母。 每次去公公婆婆家,小玲也会买东西,但从来都不会超过200元。而只要回娘家,小玲大包小包都不够,还要塞钱。 可明明岳父母一个月的退休工资都要一万多,比小杰挣得都多,根本不缺钱,也不缺东西,所以小玲的区别对待,让小杰多少会有点心理不平衡。 前些天,小玲又发了工资,第二天她就回了娘家,这次小玲倒是没带太多东西,但却从3800元的工资中,拿出了3000元给她的父母,偏偏这事还没事先和小杰商量。 从娘家回来当晚,小玲就窝在小杰身边撒娇,说让小杰下个月多给她点零花钱。此话一出,小杰心里就一个咯噔。 果然,还没等小杰发问,小玲就说了:“这不马上中秋、国庆了嘛,我就转了3000元给爸妈,算是孝敬二老了。” 小杰听了以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是他没有选择和小玲争论,而是含糊答应后,自己默默地去抽了根烟。 小杰明白,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观念的差异,他阻止不了小玲这样做,也无法要求她立即改变。如果自己开口说这3000元可以省下来做其他用途,一定会引发争吵,他不想成为那个抠门和爱计较的人。 1、其实男女双方结为夫妻后,指望对方能把自己父母当亲生父母对待,确实很少人能做到。 而本次事件中,小杰之所以会感到十分“憋屈”,主要还是: (一)岳父母的退休金比自己赚的还多,根本不需要接济,给他们钱完全是“情理之外”的。 (二)自己的妻子每次去自己父母家,买的东西都不超过200块钱,这让他感到了不平等。 但实际上,这种问题很难说得清楚。有些人在结婚后,会选择在经济上支持自己的父母,但这并不一定是因为父母真的需要钱,而是因为这样做会让父母们感到安心。 就比如本事件,小玲的家庭条件不错,而小杰的家庭条件一般,那么小玲的父母肯定会担心小玲过得不好。 而小玲自己的月工资就3800元,但她愿意拿出3000元工资给他们,这也许是在向父母表示,自己被小杰照顾得很好,让父母放心。 况且,小玲当晚就向小杰坦白了一切,所以小杰真的没必要如此纠结。 如果小杰认为需要公平,那他完全可以自己拿出一部分钱孝敬自己的父母。 2、虽然小玲给父母钱的行为可能是家庭有帮助的,但从法律角度来说,小玲的行为的确不太妥当。 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 也就是说,小玲的工资其实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一般情况下,小额的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只需要自行决定即可。比如:小杰要买包烟,这不需要小玲的批准。而面临为生活所需的大额支出时,得夫妻双方都同意才行。 本事件中,小玲给父母3000元,对于他们夫妻二人来说,占月工资的比例还是蛮大的,所以小玲最好是和小杰商量一下,这既是维系家庭和睦的方式,同时也是尊重小杰的合法权益。 最后,夫妻共同财产该如何使用,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不管怎么样,夫妻之间互相尊重、相互关爱,相互帮助,积极沟通,才是维护婚姻家庭平等、和睦、文明的上上策。 所以,还是希望小杰能够看开点,或者尝试着从另一个角度提醒一下小玲,对于给岳父母钱的事,要提前告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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