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羞人了!”福建,女子在出租房内脱光衣服和男友电话聊天,无意间发现天花板上居然有个摄像头!女子:住了一个月了,被拍光了!要求退押金还不退!青年公寓:“公寓刚装修好,她是第一任入住的租客,怀疑是她的问题!” (来源:潇湘晨报) 小魏一个人租住在青年公寓,她和男友还在谈恋爱的阶段,两人并未同居。 10月29日,上了一天班的小魏,洗完澡没穿衣服就躺床上和男友电话腻歪,结果看到天花板上有一个黑色的洞! 当时小魏还和男朋友开玩笑,说会不会是传说中的摄像头?结果仔细一看,还真是! 想到自己住了一个月,平时喜欢裸着,小魏羞得不行,连忙报案并联系了房东。 民警赶到后,确认这是摄像头,通过蓝牙接收器控制,范围只有几十米。 而民警说小魏是个女生,担心拍下的画面对她不好,建议当场销毁。 小魏本来就感觉不好意思了,所以点头同意。于是民警当着房东的面将摄像头拆了下来,当场销毁了! 而房间小魏是不敢住了,只要求退还850元的押金,不料被拒绝了! 公寓的工作人员说:“我们检查完所有的房间,只有她的房间有摄像头。所以不是我们的问题,合同没有到期,押金不能退!” 小魏很气愤,找到调解员帮忙。她说:“他们说是我装的,我又没有提什么赔偿,只要求退850的押金。而且我的同事、朋友、家人都不知道我住在这里,我的男朋友也在深圳,这个蓝牙接收器范围是几十米。” 小魏的意思就是,装摄像头的人要么是公寓的工作人员,要么是其他租客。 但公寓的工作人员说:“公寓刚装修好,她是第一任入住的租客。密码只有我们和她本人知道,不是我们的问题,那就是她的问题。做公寓的人会去房间里装监控吗?又不是傻。” 后来经过调解,公寓愿意退500元的押金,但要求在调解书上写明“摄像头与公寓无关”! 小魏没有同意,她说:“我房租都不要了!只要押金!他们的意思就说我自己这边装的,我不可能赔了钱,还赔名誉。这不就是冤大头?” 工作人员表示:“让警方刑事侦查。如果警方查到是我们这边的问题,要怎么赔,我们都赔。如果不是我们的问题,她让我们赔,这说不过去。” 最终,小魏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为什么当场毁掉物证设备?这是不负责的做法,应该立案侦查,找到犯罪嫌疑人! 也有网友说,不管是不是房东装的,房东都有责任,管理的责任,现在房客只是要求退还自己的押金,850块钱,并没要求赔偿,房东还不退,闹到网上家喻户晓,得不偿失! 还有网友说,只有魏女士租住的房间里有监控,而且公寓刚装修好,魏女士是第一任入住的租客,呵呵,怎么回事大家都清楚了吧? 那么,公寓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呢? 两边都表示冤枉,装监控的大概率是另有其人!这事情涉嫌违法犯罪,应该深入调查。 而公寓作为出租方,根据《民法典》第76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的不动产符合安全使用的条件;因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造成承租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房间里发现了监控,公寓需要举证证明跟他们没有关系。比如,提供走廊的监控证明清白,否则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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