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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男子小苏想换一辆驾驶体验感好的汽车,便花费95万元,买了一辆路虎揽胜运

浙江杭州,男子小苏想换一辆驾驶体验感好的汽车,便花费95万元,买了一辆路虎揽胜运动版汽车,可万万没想到,车子仅仅开了2000公里,车辆就出现了抖动情况,特别是在换挡的时候,极为的明显,感觉抖个五六下才能换过去。 小苏认为,几万块钱的车都没有这样的大问题,遂找到了4S店维修处理,4S店先是进行了程序维修,但没有解决问题,后续又换了两个电磁阀,但是情况仍然没有改善。 无奈之下,小苏再次将车辆送到了4S店,4S店工作人员仍然认为是程序的问题,目前已经反馈了厂家,需要等厂家的回复。 两天之后,4S店工作人员打电话称车辆问题已经解决了,小苏可以开回去了,但当小苏将车辆开走时,却发现抖动问题还是没有解决。目前,双方对此事仍未协商一致。

··· · 将近百万元的车,开了2000公里,就出现这样的问题,也确实令人够揪心的,那么,小苏的车辆是否符合汽车三包法中规定的退换货条件呢?

1、《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20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修理者应当免费更换。 简单来讲,要符合退换货的条件,必须符合两个基本条件,即3000公里或者60日之内,而且发生的故障必须是重大故障。 以本案为例,小苏的车虽然符合公里数的条件,但因为不属于重大故障,是不符合退换货条件的。 此外,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小苏的车辆已经是“三进宫”了。该法第24条第4项规定,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4S店也应当退换货。 也就是,如果4S店再对小苏的车辆进行一次维修,但仍然无法维修好的话,那么就符合退换货的条件了。 2、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消费者想要退换车辆难度很大,但需要明白的是,消费者与4S店有纠纷时,属于民事纠纷,既然是民事纠纷,讲究的就是“谁主张,谁举证”远些,所以消费者一定要留好每次的维修记录,确保之后维权。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小苏的情况虽然不符合退货换的条件,但因为在三包期内,所以可以要求4S店免费维修,如果维修的时间超过5日,那么从第6日起,4S店就应当免费为小苏提供备用车了。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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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1xxx20
用户11xxx20
2024-03-16 08:25
竟然敢买路虎,就想好怎么修车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