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不是精神病!绝对不是!有四个证据。 4月1日,重庆巴南某小区,37岁的女子何某,突发狂躁症,持刀刺伤婆婆后,又将一孩童自22楼抛下,导致孩童当场死亡。 报道中称何姓女子精神有问题,所以才会痛刺婆婆,抛丢孩子。 但是她这个真有精神病么?我看她没有,只是脾气暴躁,易怒易冲动罢了。 持刀刺伤婆婆,为何不刺自己?为何只伤害婆婆? 从22楼将孩子抛下,为何换个窗户扔?只因为前面的窗口铺了安全气垫么?头脑如此清晰? 她还要扔第二个孩子,不期被突进的警察及时制止。 为什么自己不跳? 凡是以伤害别人为主的精神病,都算不得精神病!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