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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女子和丈夫离婚后,男方要求女子马上迁出户口,女子二话不说去办理,结果却扎心

云南,女子和丈夫离婚后,男方要求女子马上迁出户口,女子二话不说去办理,结果却扎心了。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女子,因为她父母都去世了,所以户口迁不回原户籍地,也不能投靠兄弟姐妹。女子一听,瞬间绷不住,当场痛哭:女人离婚后,真的就没有家了! (案例来源:沂州网) 女子曾经经人介绍,认识了前夫,两人一见倾心,很快开始了恋爱。 恋爱不久,在父母对催促下,两人就很快步入婚姻殿堂,组建了新的家庭。 结婚以后,没有了恋爱时的新鲜感,取而代之的是生活的柴米油盐,家庭矛盾也不断暴露出来。 女子为了家庭和谐,不断的退让,结果,退让并没有换来夫妻矛盾的缓和,反而让丈夫更加变本加厉。 实在没办法,两人只能从争吵到冷战,感情越吵越淡。 终于,丈夫提起了诉讼离婚,曾经的夫妻开始对簿公堂。 经过法院的审理,这段婚姻终于走到了尽头,女子和丈夫领取了离婚证。 办完离婚手续以后,丈夫要求女子马上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女子拿着离婚证等资料,来到她出嫁前的户籍地派出所,不料却遇到糟心的一幕,简直是杀人诛心。 户籍地派出所表示,女子父母已经离世,无法把户籍迁回原户籍地。 女子表示,她兄弟户籍都在老家,父母不在了,难道还不能投靠兄弟吗? 户籍民警的回答很肯定:不能投靠兄弟姐妹。 女子拿着户口本,找不到一个容身之所。丈夫催着马上迁出户口,家里没有父母,又迁不回去,她也没有房子,哪里才能收留她呢? 绝望的女子只能抱头痛哭,离婚以后就没家里,如同浮萍一样。 都说离婚最伤害的是孩子,其实,女性也是很受伤害的,离婚以后没有了家,真的太难了!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离婚以后,女性的户籍有三条路可走。 首先是户籍不动,依然留在前夫家这边。这样最省事,但这样的前提是前夫家允许她继续留着。 案例中,女子前夫催着迁出户口,明显是不可行的。 其次是把户籍迁回原籍,也就是回到出嫁前的地方,但这就要随父母迁入户口。 女子的父母已经离世,这条路也走不通。 最后是自立门户,就是女子在自己的房子落户,这就要求女子有自己独立的房子。 现实中,很多女性离婚以后都是没有房子的,这是最可悲的,也就没有房子。 2、迁移户口不是想怎么迁就怎么迁。 《户籍登记条例》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迁户口只有三种情况可以,一是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是离异后投靠父母,最后就是结婚迁移户口。 女子结婚时迁移了户口,离婚后,父母已经不在,所以,她没办法迁移回户口。 正是因为这样的规定,让女子没有了归处,不知道飘向哪里去落户。 3、离婚迁移户口需要户主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即使符合迁回条件的,也需要户主去申报变更登记,才能顺利把户口迁过去。 所以,迁户口要慎重,离婚更要慎重。 婚姻家庭不是儿戏,离婚不仅仅是一张离婚证,背后还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户籍迁移等一系列问题。 这也告诫我们,生活不易,婚姻生活中更应该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关爱,风雨人生路,我们且行且珍惜!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