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长沙市教育局出台了作业管理“十项规定”,其中大部分都是积极的,比如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教师不得布置“打卡”式作业、不得强制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等,这些我觉着都是正确的。 但是其中“灵活进行作业检查,也就是允许学生迟交、少交或缺交当日作业”我就不能理解了,老师布置了,你愿意交就交,不愿意交就不交,这培养的是学生的什么习惯?长此下去,学生长大后参加工作不就是想干就干,不想干就不干了吗? 我觉着,老师可以分层布置作业,对不同的学生作业的要求也别一样,也尽量少布置作业,但既然老师布置了作业,你允许他们不交,那还不如不布置?我们应该爱孩子,但我们不能溺爱孩子!你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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