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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不可思议了!”广东广州,老汉得知儿媳怀孕了,顿时心花怒放,告诉儿媳等孩子出生

“太不可思议了!”广东广州,老汉得知儿媳怀孕了,顿时心花怒放,告诉儿媳等孩子出生,他会给孙子准备一份神秘大礼,没想到,孙子呱呱坠地,还没等老汉高兴呢,儿媳竟然做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气的老汉怒把500多万的房产,赠予了侄子。

(案例来源:今日头条)

老李握着手机,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心神不宁,坐卧不安。

手机静悄悄的,一个电话都没有,急得他手心直冒汗。

就在3小时前,离预产期还有一周的儿媳,突然腹痛难忍,有要生产的征兆,看来小孙子要迫不及待的问世了。

儿子急忙开车把儿媳送往医院,让老李在家等消息,每分每秒,他都感觉度日如年,漫长而煎熬。

他深知,分娩小生命,就等于在鬼门关走一遭,他既有对隔辈亲的期待,也有对儿媳安慰的惦念。

所以,老李如热锅上的蚂蚁,他多希望能接到儿子的电话,告诉他“母子平安!”

半个小时后,儿子李志的电话终于打过来了,他声音激动的有些哽咽:“爸,爸,您当爷爷了,您大孙子7.8斤,她们娘俩母子平安!”

老李喜极而泣,此时的心情已经没有语言可以形容了,他冲进厨房,开始煮红鸡蛋,然后送给左邻右舍,接受着大家的祝福,也分享着自己的喜悦。

对于老李来说,他一辈子最引以为傲的,就是把儿子培养成才,上了名校。

儿子不负众望,以优异的成绩毕业,还领回来一个同样出类拔萃的儿媳妇。

儿媳童锦,不但身材高挑,长的漂亮,还才华横溢,夫妻俩天造地设,让李家这个普通人家,一下子成为高知家庭,书香门户。

起码从儿子这辈起,以后世世代代,都成文化人了。

当得知儿媳怀孕后,老李眉开眼笑,他跟儿媳妇承诺:“等我孙子出生,我给他准备一份神秘大礼!”

儿媳忍俊不禁,调侃道:“爸,我要是给您生个孙女,是不是这份大礼就没了?咱们可不能重男轻女哦!”

“那不能,放心吧,不管生男生女都是咱们老李家的后代。”

这是老李的真心话,他虽然一把年纪了,有传宗接代的执念,却没有重男轻女的思想,不管男女,只要姓李,都是他的子孙后代。

社会变了,他也与时俱进,没有老思想,儿子媳妇那么有文化,他也不能老古板。

那么,老李的神秘大礼是什么呢?那就是他价值500多万的房产。

他决定,孙子或者孙女一出生,他就直接把房产过户到儿子名下,就当送给下一代的见面礼。

毕竟他土埋大半截了,生命无常,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他得提前做好准备。

可老李万万没想到,儿子媳妇给孙子上户口时,他却得知一个让他火冒三丈的消息。

原来,儿子儿媳竟然给孙子取名“童征”,随了儿媳的姓。

这么大的事,无论儿子还是儿媳,都没跟他通个气,直接就做决定了,太不把他这个长辈放在眼里了。

虽然老李不重男轻女,但改名换姓他是决不允许的。

失望至极的老李,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没和儿子媳妇商量,直接立下遗嘱,并做了公证,把市值500多万的房产,直接给了亲侄子李翔飞。

儿子儿媳闻听,气急败坏来兴师问罪,童锦暴跳如雷指责老李:“爸,你是老糊涂了吗?你有儿子孙子,怎么能把房产给一个外人呢?”

“我孙子姓童,我侄子姓李,到底谁是外人?”老李反唇相讥。

“就因为一个姓,你和你孙子就不是一家人了吗?就没血缘关系了吗?”童锦不依不饶。

“既然孙子不姓李,那就不是我李家的人,房子不能给外人,当然要给我侄子。”

童锦被怼的哑口无言,夫妻俩面面相觑,肥水不流外人田,为了这房子,他们也得给孩子把姓改回来啊。

为人子孙,岂可数典忘祖?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孩子可以随母姓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

孩子一出生就要起名字,中国人的传统是随父亲姓,即使是在家里沟通之后也可以随妈妈姓。

孩子随父姓是一种约定俗成和传统,但在现代社会,孩子随父姓还是随母姓,都不会改变他们的家庭关系和身份。

2、孩子随母姓,还享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只有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销毁遗嘱、以欺诈或胁迫手段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的情况下,才会丧失继承权。

因此,无论孩子跟随父姓还是跟随母姓,都不会导致继承权的丧失。

3、老李有权利把自己的房产赠予侄子吗?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房屋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以,房子是老李的,他有权进行处置,想给谁给谁,儿女无权干涉。

很多人认为,姓氏代表传承,不然人人还要姓氏,要家族干什么?

老李的做法合情合理,这不叫狠心,爷爷的遗产属于李家,孙子已经过继给姥爷家了,继承的是姥爷家的香火。家族不能乱。应该广而告之,让年轻人别乱了规矩。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