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猫事件女方不构成诈骗犯罪,引导网暴的胖猫姐姐会被处罚吗? 昨天重庆警方发布通报,说了3个要点,第一,胖猫和谭某以真实身份交往两年多,互见亲友,第二,两人经济上存在互相转账行为,第三,胖猫姐姐刘某存在故意操控舆论、曝光谭某个人信息行为。 通报基本将事件性质盖棺论定,谭某不构成诈骗犯罪的两个原因,一是两人构成事实上的真实恋爱关系,谭某主观上不存在脚踏多条船,以恋爱为幌子骗取胖猫钱财的行为。 二,交往期间,胖猫的转账行为存在主动性和长期性,从客观上也不能认定谭某实施了诈骗行为。 从两人的经济往来看,胖猫死前向谭某转账79.9万元,谭某向胖猫转账29.7万元,差价50万,扣除胖猫死后谭某转回的16.6万,以及胖猫多花的7万元,差额为26.6万,这大概就是通报说的达成和解协议的金额了。 诈骗类刑事案件的立案要求非常严格,要求对能够定罪量刑的证据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情感婚恋诈骗犯罪最典型的代表是杀猪盘,其次还有借结婚骗取彩礼后无故消失,借婚恋名义借钱、找对方投资等行为,一般都存在伪造事实的情况。 没有这些情况的,很难被认定为诈骗犯罪。 反倒是胖猫姐姐存在涉嫌违法的行为,值得我们警醒,如找人代写文案、选择性发布信息、小号曝光谭某信息等等,似乎有那么一些流量操手存在的痕迹。 这种行为一旦被认定对被侵权人造成了损害,最轻的是承担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违反治安处罚法的,还会被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最严重的后果,是因侮辱、诽谤、寻衅滋事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警方通报来看,大概率不会有进一步的处理结果,胖猫姐姐采取的手段非常原始,如果查不到聘用网络水军、公关团队的证据,事件很可能到此为止。 如今胖猫事件尘埃落定,但不能说哪一方是完全的赢家,法律裁决无法挽回胖猫的生命,逝者已逝,希望活着的人,能用真心对待每一份感情,树立正确婚恋观,珍惜生命,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 #重庆警方通报胖猫事件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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