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事的姥姥去世了,要请3天假。部门经理拒绝了,说姥姥属于祖辈亲属,按公司惯例只给一天假。 女同事抹起了眼泪,说她是在姥姥家长大的,感情非同一般,希望公司能酌情考虑一下。可部门经理听后还是不同意,女同事生气地走了。 转天,女同事的母亲又打电话求情,部门经理礼貌地表示,公司有公司的规定,只能按规矩来,请对方理解。 女同事也是个狠人,见部门经理就是不松口,直接3天没来上班,还关机了。公司要和客户签个协议,也因为缺少她准备的材料,只好推迟了。 3天后,女同事若无其事地来上班了。部门经理告诉她,因为她私自不来上班,在公司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也影响了公司的工作,老板已经通知人事那边,把她辞退了。 女同事一听急哭了,说她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还说公司可以扣她工资,但千万别辞退她,因为现在工作太难找了。 念在曾一起共事几年的情分,部门经理去和老板说了一下,但老板还是坚持要辞退。女同事想要6万元赔偿金,也被老板拒绝了。 女同事又气又恨,收拾东西离开时,说公司太过分了,她一定要去仲裁。大家说,公司这件事做得过不过分,女同事去仲裁能得到支持吗?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