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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刺激,已婚美女与多名男子开房,其中两名男子因争风吃醋而互殴,女人懒得搭理,与

为了刺激,已婚美女与多名男子开房,其中两名男子因争风吃醋而互殴,女人懒得搭理,与其他男子继续玩耍。一个月后,女人发现自己怀孕了,但不知孩子的父亲是谁;惊慌失措之际,却遇丈夫求欢,妻子唯恐丑事败露,为掩饰而迎合,极力满足丈夫的欲望,但因为两人动作夸张,加之丈夫用力过猛,致妻子大出血。经过抢救,女人虽然保住了生命,但是孩子没了,并且以后也很难再行生育。半年之后,丈夫提出离婚,妻子为了挽回婚姻,以“如果你要离婚,我就告你故意伤害,让你坐牢”相威胁。请问,丈夫的上述行为,构成故意伤害吗?他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吗? 李大贺律师:如上“孩子没了”等于说“损伤致早产”,构成重伤二级,施暴者因此有被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不知情则无故意,上述男子(丈夫)的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不应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评论列表

hanwei008
hanwei008 139
2024-06-12 06:40
继续编下去,且听下回分解!
草莓园
草莓园 47
2024-06-12 09:23
写点小孩过家家的事,涉及专业较强的东西莫碰,容易闹笑话。
杨168888
杨168888 9
2024-06-14 11:21
哦哦
gyc
gyc 9
2024-06-13 12:36
原来是小编提出来的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