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南方医科大学处罚救人老师的事件,目前,网络上又出现了一些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学校是依规处罚,处理的并没有错。并且给出了理由,说医院并不是就俞莉一个医生,可以把患儿交给其他医生去救治,俞莉还是应该先完成教学任务,并着重强调了教学工作的重要性。 在此,我们不评论这种观点的对与错,只结合实际筒单来谈谈此事。 1、医院是有许多医生,但从俞莉的个人简介和任职来看,是该院的儿科主治医师。如果他是那名患儿的主治医生,当病人出现危重状况时,她是不能将病人推给其他医生去救治的。主治医生意味着对患者负有主要救治责任。如果推给别的医生去救治,那么就是她的失职。 2、如果推给别的医生去救治,万一患儿出现了不好的严重后果,主要责任还得由她来负,同时也连累了被委托的医生。 3、根据校方的情况说明显示,当时患儿出现了有可能危及生命的严重状况。这种情况必须由主治医生去救治,因为她是第一责任人。 4、病人家属主要面对的是主治医生,最相信的是主治医生,如果患儿出现问题,家属首先找的也是主治医生。所以,如果主治医生不及时站出来,恐怕患者家属也不答应,也容易导致引发医患纠纷。 5、课程延误可以补救,生命却无法重来。 6、在该校的校规中明确写着,教师无故缺课才会彼处罚。可俞荆老师并非无故,而是紧急救命,并不符合接受处罚的标准。却依然受到了校方的处罚,这就让人难以理解了。 咬方这样的处罚缺乏合理性,有网友怀疑,是不是因为等待授课的是外国留学生,举报俞老师的人也是外国留学生,才会被校方如此重视,才会对俞老师处罚的如此坚定。 大家觉得有这些方面的因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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