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惩治“台独”,顽固分子“不去陆港澳就没事”? 郭正亮 :想得太简单】大陆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并在发布之日起实施。对分裂国家罪危害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死刑。 对此,岛内著名时事评论员、前立法机构民代郭正亮表示,有些人认为只要不去大陆、港、澳就会没事,想得实在太简单。 据郭正亮了解,目前与中国大陆签署“司法互助”的至少有65个国家,这其中不乏与之关系友好的国家,“有人会不会因而被遣返或引渡,这有着不确定性”。 据此换言之,若“台独”分子前往这些国家旅游或工作,在大陆提出请求的情况下,这些国家的司法机构可能会扣押这些“台独”分子并将其引渡至中国大陆。例如,俄罗斯、古巴、泰国、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均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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