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良情感网

影视剧“剪辑”“二创”将面临侵权!

[向右R][向右R]现在不少影视剧博主,通过对电影或电视剧的作品进行混剪、剪辑或进行二创,其中不乏一些短视频获得巨大流量,吸引着越来越多人进入影视剧剪辑赛道,由此引发的侵权争议也日趋严重。 [拔草R][拔草R]对于此类影视剧的“剪辑”和“二创”是否构成侵权?其实,网络上大部分的“剪辑”类视频是构成侵权的。 [星R]第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关于著作权侵权的认定,目前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一般是采用“接触+实质性相似”规则。即在两部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两部作品的作者是否有接触或者作品有接触的痕迹来判断是否构成抄袭。 [星R]具体言之:对于直接截取部分原作品中的片段未进行二次加工的作品,由于其故事情节或连续的数帧、数十帧画面完全一致,符合实质性相似的规则,通常构成对原作品的侵权的可能性极高。而对于原作品进行的简易剪辑,虽然有二次加工的痕迹,但是加工程度浮于表面,部分加工素材甚至可能是网上被广泛使用的免费素材、通用素材,并且加工内容在短视频中占比较少,由于其内容依旧是源自于原作品,内容上也有高度近似,因此构成侵权的可能性也较大。 [星R]第二,影视剪辑侵犯的是哪些权利?影视剪辑涉及侵犯权利人的修改权、改编权、复制权,将剪辑的作品上传到网络进行二次传播,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 [星R]第三,不少人认为剪辑影视剧只是兴趣爱好,属于合理使用。如果介绍评论某一作品,适当的引用之前的其他人的作品的情况下,可以主张合理使用,但是这种混剪的情况,并不是一种适当的引用行为,所以合理使用的抗辩是不能成立的。 [星R]最后,很多人说我没有”盈利“或”没有以盈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素材的目的以及是否获利,仅仅只是作为确定判赔额度时考虑的因素之一,并不是判断是否构成侵权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