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平台漏洞盗FIL币,获利60余万,构罪
案情:2020年10月,曹某某、陈某某等四人为牟取非法利益,至江某某A幢1单元1301室,通过各自注册的Lbank平台账号,利用平台充值漏洞非法充值FIL币,并将上述非法获取的FIL币利用Lbank平台转换为USDT最终通过交易变现为人民币。
经查,曹某某获利19万多元,陈某某获利17万多元,王某某获利14.9万多元,程某某获利9.5万元。
上海法院认为,曹某某、陈某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并进行出售牟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王某某具有自首情节,曹某某等三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四人自愿认罪认罚和案发后已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并获得谅解。
判决如下:判处曹某某、陈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一万元。